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遲來的正義!永達學院董事正式遭法院解除職務,全面改派公益董事!
學校停辦五年,掏空校產上億!
工會訴求公益董事:追討溢流校產,補償師生,校產歸公!
在高教工會與永達教職員生持續不斷地監督與揭露下,教育部於今年3月27日,終於向法院聲請解除永達技術學院全體董事職務,而屏東地方法院在8月29日做出裁定,認為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確實有違反私校法第49條及學校捐助章程,因此裁定教育部之聲請有理由,准許解除永達技術學院全體董事職務,全面改派公益董事。(附件一)
首間由法院裁定違法接管之大專院校
永達此案,是自2007年私校法修法後,第一所由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除學校全體董事職務之個案。而屏東地方法院的這個裁定結果,其實是全體永達前教職員生與工會分部已呼籲長達六年之久的訴求(https://reurl.cc/RdzjY6),卻遭教育部拖延多年,才作出的「遲來正義」。
高教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要特別指出,經我們仔細檢視屏東地方法院的裁定書之後,確認了永達前董事會之違法亂紀行為,工會之前不斷追打的問題都所言不假。
根據屏東地方法院該裁定書指出,依教育部提供給法院的資料顯示,永達董事會不但涉及變賣校地後卻違法挪用校產、違法積欠教職員公保年金,竟還在學校停辦期間,將學校教育用地「提供業者建置基地台」、「存放鋼材、貨櫃」,甚至「提供給當地議員搭蓋建物」…等荒誕不堪的行為,顯然把校地當成私有財產,為獲取利益恣意將校地使用於和教育根本毫無關係之用途上,罔顧人民公帑之誇張行徑!
同時,根據法院裁定書顯示,教育部也早已發現永達董事會於2017年新增了總計3385萬元的借貸,通通都是違反「教育部監督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融資作業要點」規定,未於「借款前專案報教育部核定後始得辦理」,涉及違法融資。此外,裁定書中也提到董事長的印鑑並未由專人妥善保管,而是有不確定人士把持,以及學校人員聘任都未提董事會討論…等不當違失行為。
教育部放任董事會違法長達四年,致校產溢流盡失
依照教育部向法院所提出的資料可以看出,永達遭解除職務之董事會的諸多違法行為,最早發生於2015年便有違法挪用處份後校產之行徑,教育部也早已得知。然而讓人感到不解的是,究竟為何教育部掌握有董事會具體違法事證,卻仍採取寬大處置,這段時間僅是「發文」告誡、「發文」要求改善,卻遲遲不依循工會呼籲、依私校法聲請解除違法亂紀的董事職務?反而是採取和董事會一來一往形式上的公文往返,遲遲不作為,才促使該董事會於這六年多以來可以膽大恣意地犯下其他違法不當行為,掏空教育資產達上億元之譜。
倘若教育部及早介入處理,也不至於造成董事會還能在2017年之間,不當讓學校新增了3,385萬的債務,使得人民辛苦積累的教育公產遭到不正溢流。經查這些債務許多都是董事會跟自身一、二等親親屬「借貸」,然後為圖利親屬,與其締結學校要賠償鉅額違約金與利息的不平等條款!而且這三千多萬的借貸,是否真的有進入學校的帳戶,究竟使用於何處,至今亦無法得知。而永達董事會明明於2015年就已經違反教育法令具體事實存在,在此情況下,為何教育部還可以允許該董事會於2018年所提出更換董事會之申請,使「久峰企業」有機會入主學校董事會,卻不先進一步瞭解該董事席次之轉手是否涉及有利益交換之「買賣學校董事席次」違法弊端?
工會呼籲公益董事:追討溢流校產、補償師生、校產歸公!
對於由教育部重組的永達新任公益董事會,高教工會呼籲,新任董事會應「亡羊補牢」,盡速處理三大課題:一、追討過去遭前董事會違法挪用之校產,二、補償因校方與教育部粗暴停辦而權益受損之永達教職員生,三、妥善處置學校法人解散清算,使永達校產回歸公共教育使用。
高教工會於今年五月曾親赴教育部,遞交一份「工會版永達公益董事推薦名單」,該名單中包括有前永達教師、職員與學生,以及社區營造與社會公共議題等學者專家,以及公益律師…等,希望由此嶄新團隊來杜絕過往教育部接管私校董事會後卻仍推派缺乏公益使命的「公益董事」,甚或又再轉手將學校轉送予財團的不正狀況(如亞太學院於2015年即由公益董事轉手任怡盛集團入主,導致校務廢弛停辦的惡果)。然而很遺憾地,教育部並未充分採納工會意見,15席永達公益董事中僅有2位為工會推薦之名單,甚為可惜,遠不及苗栗地方法院2018年裁定亞太學院重組公益董事時,使工會與教師代表佔三分之一的比例。
我們將繼續扮演監督的角色,訴求公益董事推動追討溢流校產、補償永達受害師生、落實校產回歸公共。永達學院是台灣私校退產的試金石!它佐證了主管機關絕不該縱容違法亂紀的學校董事,否則將拖延多年導致校產溢流,師生流離失所也毫無補償。私立學校停辦後既有董事會即應當解散,不該再有任何任其掌握校產圖謀利益的空間。
附件二、高教工會訴求永達公益董事之三大課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