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
蘇嘉全院長傾聽民意,立法院實質審查《礦業法》
礦業法「院長協商」前記者會
過去一個月,民間團體多次在行政院、立法院陳情,希望盡快啟動《礦業法》的修法進程,好不容易蘇嘉全院長終於在今天(11/28)將《礦業法》安排在「院長協商」中的第四個議程,但有鑒於院長召集協商的時間是下午2點,且在《礦業法》之前有三個議程,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實質討論到《礦業法》,目前不得而知,但仍肯定蘇院長終於聽到民意安排協商,立院這會期到12/31才結束,請朝野各黨團委員們,讓《礦業法》務必能在這會期順利通過,回應25萬人連署「礦業改革 守護山林」的心意。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礦業法修法從2013年民間團體倡議開始,目前草案有共識的條文多達95條(請參閱附件一),絕非部分官員所稱的毫無共識,加上近年因空拍影像的普及,社會各界對於採礦造成台灣山林不可逆的毀滅性破壞,有更多的瞭解和認識,因此對於《礦業法》修正無不引頸期盼;近期社群媒體上,討論修《礦業法》的熱度也持續攀升,在選舉前的關鍵時刻,民進黨是否能兌現改革承諾,攸關民進黨的政治誠信操守,也必定會影響明年大選人民的投票意向,盼完全執政、立法院過半的民進黨,不只將協商排入議程,還要能真正完成《礦業法》三讀,真誠回應要求礦業改革的廣大民意。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礦業法歷經漫長修法過程,許多較現行法更進步的變革方向如:1.廢除霸王條款(即第31條礦權展限原則同意,例外駁回需補償;第47條無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即得先使用土地);2.資訊公開;3.既有礦場應環評;4.經濟效益評估報告認定不應開發時,礦權設定不予核准;5.使用土地應檢具礦場關閉計畫;6.原民權利應保障等,立法與行政部門已有相當共識。若能再加把勁,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執政黨在「礦業改革」的政見落實上,一定可以拿高分,千萬不要交白卷。
然而,2017年7月經濟部預告之《礦業法》修正草案,曾載明「本法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申請之礦業申請案件尚未准駁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其後行政院公布的草案版本卻將之「刪除」;而目前送院會的則「兩案併陳」。查目前有62個展限案正在申請中,而礦權展限一次可達20年之久,若眾人費盡千辛萬苦完成礦業法修法,卻有大量案件需等20年後才適用,十分不合理,希望接下來的修法,已申請尚未准駁之案件,應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則提到,《礦業法》修法,是透過讓居民了解礦區的環境資訊,實際參與環境決策,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被落實,進而保障重要的基本人權「環境權」,這也是「循環經濟」中「產業共生」的概念,「循環經濟」不只是讓廢棄物變黃金,還包含「產業如何與周遭的利害關係人建立信任關係」,共同找出人民與產業共生的模式。《礦業法》修法與《水泥礦業政策環評》就像兩把政府管制礦業的倚天劍與屠龍刀,缺一不可,若落實「削減出口」與「循環經濟」兩原則時,現今臺灣的大理石礦場將進行更為合理的開採,對於解決臺灣民眾關注的產業轉型與環境爭議事件的改善,將會有非常大的助益,因此《礦業法》這會期一定要過!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認為,經過一連串行動後,立法院長蘇嘉全在院長協商中排審《礦業法》草案,是值得肯定的事情,但更希望在有限的時間內,立法委員們能夠實際的討論法案內容。霸王條款不用多說,這是現行《礦業法》最不合時宜的指標性法條,也是架空環評制度、諮商同意權的幫兇,這種忽視礦區居民因過去殖民的歷史,導致他們一度被迫遷到現址,之後又要面對嚴重的土地拋棄同意瑕疵、被搶走僅剩的土地,導致他們的經濟活動被打壓到除了被迫依賴這種挖自己根的產業來維持生活,甚至不能想像脫離水泥業這種大型開發企業之外經濟來源的可能性,四十年來不斷擔心受怕,在多次行動中都不缺席的爆破音響,是為了讓政府設身處地的感受到,距離礦區僅300公尺的居民每天的處境,這種安全問題可不是透過公關性質強烈的營建措施就可以消除疑慮的,唯有透過修法,才能讓這長期的問題開始逐步調整與改善。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指出,從上次記者會後,我們始終在等待兩大黨說明目前礦業修法到底哪裡「沒共識」,但2個禮拜過去我們不僅沒看到任何解釋、說明,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林靜儀甚至指責許多人在草案中「加蔥」才導致遲遲未能完成修法,對此我們表達強烈的抗議。下午的院長協商,將讓社會大眾看清楚,到底是有人在「加蔥」,還是有人以「加蔥」之名行阻擋修法之實!我們將從網路直播檢視每一位委員對於礦業修法的態度,希望先前回覆問卷調查表達願意推動修法的22位立委,在下午的協商會議能堅定完成修法立場,讓不公義的霸王礦業法在這屆立委任期內劃下句點,而其餘87位(請參閱附件二)不願回覆我們的立委,你們的表現不僅代表了個人,同時也展現所屬政黨的理念,希望全民能夠睜大眼睛,看看這些立委諸公與政黨,並不想碰觸對於你我在意的霸王《礦業法》修法,在關鍵時刻與25萬民意一起捍衛台灣山林國土。
《礦業法》目前經歷前後十五次的討論,跨黨派立委們努力了快三年,好不容易將13個版本的修法草案,收攏到剩下三大重點(既有礦場的加強管理、距離聚落的安全距離、原住民族權利保障)需要於協商現場再次凝聚朝野共識,期待蘇嘉全院長全力讓協商真正發生,並將草案整理到可以排入院會二、三讀的程度,若週四時間不夠,也希望蘇院長能於下週繼續排協商,讓《礦業法》務必能在這會期順利通過,完成二、三讀,徹底兌現民進黨政府和蔡英文總統的礦業改革承諾。立院這會期到12/31才結束,請朝野各黨團委員們,不要辜負全民「礦業改革」的意志,善盡這會期立法委員的責任,完成礦業修法,回應25萬人「礦業改革 守護山林」的連署,達成齊柏林導演保護山林國土心願。
附件一、礦業法草案主要內容進度
附件二、各黨立委推動礦業修法意願調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