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簡稱:郵政產工)12月1日舉辦「郵工權益陳情遊行」,號召約700名郵政員工與眷屬共同上街,並在遊行前收到約2300份郵政人員連署,從交通部步行至監察院,並前往行政院遞交陳情書給綜合業務處相關負責人員,盼行政院等部門協助落實與待遇平等相關的五大訴求。
中華郵政2003年改制「公司化」,將郵政人員劃分為2003年之前的舊制人員(又稱為「轉調人員」),以及2003年之後的新制人員(又稱為「職階人員」)。新、舊制人員之間自公司化以來的區分方式,造成彼此之間的薪資落差至今長達16年。
郵政產工發起陳情活動、提出五大訴求,包括:行政院應鬆綁「用人費制度」,落實新舊制人員薪資平等,並公平給予職務、津貼等福利,以及訂定舊制人員優退辦法,藉以改善新制員工的低薪待遇等。
2003年「公司化」薪資兩樣情 盼行政院鬆綁用人費用
郵政產工副理事長陳廣志表示,2003年前後設立的新、舊兩套制度造成公司郵政人員之間的薪資差異,尤其是「職務加給」的部分,舊制內勤人員每個月另有4805元職務加給,但新制內勤人員卻沒有任何職務加給。
同時,外勤人員每個月另有2000到3000元的駕駛津貼,但舊制外勤人員每個月另有「職務加給」6005元,新制外勤人員每個月沒有「職務加給」,反而改為「收投津貼」3535元。無論是內勤人員還是外勤人員,都因為新舊制落差產生約5000元以內的薪資差異。
「中華郵政明明一直有在賺錢,卻讓年輕世代員工沒有職務加給,讓人感受到不平等。」陳廣志指出,無論是內勤人員還是外勤人員,工作量相同,但卻一直沒有得到相同的待遇。
陳廣志提到,即便中華郵政聲稱未來會努力爭取薪資改善,但受限於行政院「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授權訂定基本原則」的「用人費用」規範,導致用人費用比率不得超過近3年「用人費佔事業營收」的平均值,反而讓郵局產生兩種身分的員工,彼此互相對立,盼行政院鬆綁用人費用,讓基層員工之間得到應有的加給福利。
「問題出在於行政院沒有鬆綁用人費率,導致我們做一樣的事情卻沒辦法領到一樣的待遇。」在郵局擔任內勤人員、工作10年的張小姐表示,新制的職階人員和舊制的轉調人員都是透過國家考試進入郵政體系,彼此都是做一樣的工作。
張小姐提到,舊制人員具有「公務員」身分,2003年之後的新制人員僅是「勞工」並非公務員,一切比照勞基法辦理。且因為行政院無法鬆綁用人費率,導致新、舊制員工之間的薪水計算、職務加給等福利大有不同。
張小姐指出,此次遊行選擇站出來並不是要剝奪舊制員工的薪資與福利,只是希望新制人員也能爭取到應有的權利,特別是薪資不平等的問題已持續16年之久,她希望總公司不要造成新舊制員工對立,落實制度層面的平等與零歧視。
同工不同酬? 新制員工普遍低薪難生活
在台北地區郵局擔任內勤人員兩年多的A先生也指出,新、舊制內勤人員的工作性質相同,但每個月相差4800多元的職務加給,確實在郵局內部產生不少對立。A先生指出,一般民眾以為新制員工仍然享有「公務員」身分,或者有「坐領高薪」等刻板印象,實則不然。
A先生進一步說明,新制人員平均月薪3萬元,舊制人員平均月薪6萬元,換句話說,聘請一位舊制員工的薪資可以聘請兩位新制員工,問題是目前已有大量的舊制人員退休,照理來說應該有餘裕可以為新制員工編列職務加給,而非持續壓榨。
「我們也沒有要求一樣的薪水,我們只是希望有職務加給。」A先生認為,以現階段而言,3萬多的薪資很難以在台北生活,尤其他從高雄搬到台北工作,在外租屋等開銷更是佔了大部分薪資,盼能爭取職務加給,讓薪資待遇的差距略微縮減。
「年資不同造成薪資差異我們就認了,這還可以接受,但如果做同樣的工作職務加給有差別待遇,我覺得比較不能接受。」在桃園地區郵局擔任內勤人員8年的溫先生也指出,光是職務加給一個月4800多元,累積一年約有近6萬元的差距,再累積10年就有將近60多萬元的落差,對基層人員而言實在是嚴重的差距。
溫先生舉例,新制人員起薪大概3萬元,每一年如果考核通過,調升一級就是加薪900多元,以他自身為例,工作8年多,每個月薪資大概39000元,扣掉勞健保等支出大概還剩35000元。反觀舊制人員年資8年,月薪大概50000多元,新舊制員工一整年就差了將近20萬到30萬。
「大家很現實的問題就是成家立業、買房子、小孩的褓姆費等支出,薪水扣一扣所剩無幾,所以願意參加遊行的員工有一半以上肩負經濟壓力。」溫先生認為,行政院可透過「用人費用」與「事業營收」脫鉤的方式鬆綁用人費用限制,並以企業經營的角度,將「用人費用」與「營業盈餘」掛鉤。
溫先生強調,中華郵政每年都有賺錢,但員工無法享受公司盈餘成果,反而加深現今薪資不平等的狀況。
同工不同酬根源 來自新舊制轉換模糊地帶
在台北地區郵局擔任過內勤、外勤人員,工作4年的B先生也指出,薪資不平等的差異讓許多年輕職員敢怒不敢言,尤其舊制員工大多在郵局內擔任高層人員,年輕職員大多擔心一旦提出異議會被報復,例如:考績被打差、被分配到不好處理的工作等。
B先生表示,今年10月29日,中華郵政工會(簡稱:企業工會)舉辦第6屆第3次理事會議中,針對「非主管加給」,也就是「職務加給」相關內容,企業工會以「用人費不足」為理由,表示若勉強實行「非主管加給」,每位員工將會減少發放0.2個月的績效獎金,企業工會明年將會持續與交通部等相關單位協商。
「我們連爭取『職務加給』都沒辦法,還要扣我們0.2個月的績效獎金,這合理嗎?」B先生認為,倘若每個月有4800多元的職務加給,基本上若以新進人員月薪約31000元進行計算,0.2個月的績效獎金約為7160元,大概領取2個月的職務加給即可打平,如今不僅無法爭取職務加給,甚至一旦爭取,績效獎金恐將被打折,令不少基層員工深感不滿。
同時,B先生也提到,在2003年公司化制度落實之後,2003年之前的舊制人員,又稱為「轉調人員」,薪資階層由低至高分為:差工、士級、佐級、員級、高員級,而2003年的新制人員則稱為「職階人員」,薪資階層由低至高分為:專業職(二)內、外勤、專業職(一)、營運職,依據108年1月施行的待遇表可以發現,新、舊制薪資階層有許多落差。
B先生指出,新舊制轉換過程中有許多模糊地帶,包括舊制中佐級歸類為內勤、士級歸類為外勤,卻在新制中重新規範,將員級、佐級劃分為專業職(一),將士級劃分為專業職(二)的內勤人員。
B先生表示,內勤要處理的工作包括櫃台郵務、保險、金融等業務,但所謂專業職(二)內勤人員做的工作,其實就是舊制佐級內勤人員的工作,領的薪水卻只有士級,甚至比士級還少。B先生認為,在工作份量相等的情況下,年輕職員有時候反而因為效率較高,需要處理較多事務,相形之下卻領較少的薪資,讓不少年輕職員大感不滿。
貪得無厭? 產業工會怒吼:薪資單拿出來!
B先生痛批,企業工會理事長吳文豐日前對媒體表示,今年8月已向交通部爭取並核定通過用人費調薪3%,認為產業工會爭取職務加給「貪得無厭」。針對企業工會的說法,B先生認為,縱使新制人員調薪3%,舊制人員調薪1%,但由於底薪不同,因此不分新、舊制員工,調薪過後皆約增加1000元左右,更遑論舊制員工有職務加給等福利。
「老實說,這是一個『時代問題』,以前的人用合法的手段壓榨我們,補他們的薪水!」B先生也提到,企業工會長期與資方同一陣線,不幫忙爭取權利反而變相壓榨新制員工。
現場前來聲援的民間團體包括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等。
其中,由「勞方改革派」取得企業工會主導權的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也痛批,低薪就是國恥,許多企業卻用各種方式規避員工福利。
劉惠宗也舉例,有些企業工會收割產業工會的成果,甚至批評產業工會「貪得無厭」,劉惠宗反問:「高薪的人說低薪的人貪得無厭時,要不要把薪水單拿出來比比看?」引起現場郵政人員強烈共鳴吶喊:「薪資單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