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工新聞

從埃及到香港的無盡苦路——基督徒難民夫婦S和H

本文為公庫合作夥伴惟工新聞提供

惟工按: 像外傭作家Yuli一樣被無理囚禁在入境處羈留中心的故事絕非孤例。《惟工新聞》收到一篇講述一對埃及夫婦因逃避宗教迫害來港,卻被關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IC)的投稿。由穆斯林皈順基督教的S和H為了逃避來自家庭和族人的追殺,輾轉流落到香港。他們聽聞香港是國際大城市,以為這裡的難民入境政策會很開明,結果抵港後便被入境處人員制伏,再被誘騙進羈留中心囚禁了五個月。

離開羈留所後,兩人還馬上品嚐到香港資本主義社會的滋味:在這個城市裡,所有生活所需都要以金錢作為中介,而因難民身份被僱主排拒的他們,連最起碼的生存權利都被剝奪,只靠政府1500多元的補助勉強存活。為了省錢,兩人瑟縮在百多尺的小室,或只能在港島市區散心,連電車錢也要省下。這篇報道刊出之時,兩人已經獲得加拿大的庇護,可以離開香港這個煉獄了。然而,跟他們相同處境的人又能否如此幸運呢?

S與H是一對難民夫婦,由2016年起從埃及輾轉逃難到香港。今年一月,我在甘浩望神父主持的街頭黃傘基督徒彌撒遇上二人,因為幫他們翻譯而成為朋友,數次獲邀到他們家享用埃及晚餐。二人熱情滿滿,大方分享逃離宗教迫害之路,我漸漸從一次又一次的對話中,拼湊出他們的未完難民苦路。

埃及:因基督徒身份受迫害

身處相對世俗化的香港,我們大概難以明白宗教對中東人的重要性。按2015年美國中情局數據,埃及的遜尼派穆斯林(Sunni Muslims) 佔人口90%,少數派科普特基督徒(Coptic Christians)只佔人口約10%[1] 。每人一出生,身份證就必須刻上宗教,不同教派通婚被視作違悖倫理,由此形成一代代流傳下去的宗教區隔。科普特基督徒群體雖然得到主流容忍,但沒有代表能擠身政界;一旦他們有大型示威,軍方更會毫不手軟鎮壓。2011年發生推翻穆巴拉克(Mubarak)強人政權的「阿拉伯之春」後,有份要求平權的埃及基督徒便被打成代罪羔羊,來自民間與政府的打擊大增[2]。

名義上,所有人都有轉教自由;但事實上,由基督教皈順為穆斯林易被主流接納,但由穆斯林皈順基督的「異教徒」(apostate) 則犯了不可赦免的叛教大罪。如他們的身份曝光,除了干犯「褻潰罪」可入獄外,受人成羣威嚇或殺害示眾、家人感到奇恥大辱將之光榮殺害也絕不鮮見。

H一出世就是當地少數的基督教徒,大學畢業後成為記者,是科普特教會的年輕教牧,敢於批評教會高層的腐敗行徑。他於2002年在沙地阿拉伯工作期間,經相處下使當地一位公主轉信基督教。事情曝光後,公主被親弟「光榮殺死」,H則被當地政府判處死刑。當時美國政府介入,他被遣返埃及。H印象深刻的是,警方從他母親手上捉拿他時,竟一臉不經意地說:「你仲有第二個仔吖!」他被囚禁兩年期間身受酷刑,甚至完全失去左眼視力。

他出獄後投入產品營銷的工作。直至2011年,他參與了反對政府拆毀當地教堂的「馬伯樂示威」(Maspero Demonstrations) [3],事件中軍方開槍鎮壓,死傷過百,H左腳中彈受重傷,政府同時封殺他的業務。到了2014年,H外出購物時發現數人企圖持槍暗殺他,於是他不顧一切逃走到杜拜,再輾轉到達南韓蔚山(Ulsan),在當地教會照顧下逗留了兩年,直至遇上S。

七年前,S還是一個普通穆斯林家庭的主婦,與當時的丈夫育有三名女兒,習慣披頭巾示人。她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法文教學中心教書,同時是一個作家及地下女權主義者。她說,女兒的同學都很羨慕她們,有這樣既溫柔又開明的母親。在久經反思下,她在2012年轉成為無信仰者,再於2014年轉信基督教。當時她沒有受洗,以免家人發現,在2017年才正式受洗。

轉教一事在2015年初被家人發現後,她被送到精神病院及在家軟禁兩年,又被丈夫藉離婚威脅返教,直到女兒私下通告家人企圖殺人滅口,S才在她們協助下逃離埃及。

她於網上結識了H,二人積極參與阿拉伯穆斯林與異教徒間的論戰。2017年來到南韓時,二人墜入愛河,成功在當地教會註冊結婚。在南韓教會幫助下,他們一直等待移居加國,詎料有人把他們的地址流出,引來追殺他們的穆斯林,二人只好於2018年2月初走避多國,歷經各地不人道與腐敗的入境政策。

他們先是走到印度洋小島塞舌爾島(Seychelles Island),28日後就被驅逐;歷經肯尼亞和多個城市後,原本想轉機到歐洲,但二人指穆斯林入境處人員已買通所有關口,不容二人出境,他們只好由陸路坐車到坦桑尼亞。及後,他們到日本機場尋求庇護,誰知當地入境處職員竟想遞解他們回埃及,當時已說明自己有子宮外孕情況的S更被職員推撞昏倒,傷及早年出血舊患,需進行流產,至今婦科問題不斷。

他們威脅將事情告知美國的聯合國職員朋友後,日本才讓二人尋找第三國庇護。而那個地方,就是香港。

抵港:坐等半天,突遇暴力遣返

香港並不為難民提供庇護,只確保申請人在等待審核期間,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及經審核後,合符資格人士能「免受遣返」。就法律程序而言,酷刑聲請申請人(torture claimant)需先以書面聲請,聲稱在國家遭受政治迫害或酷刑,故來港尋求政治庇護。若經入境處審核後符合資格,申請人就不會被遣返回國,個案將被轉介至聯合國難民署,由該署確認難民身份及安排移居至第三國[4]。

可是,由2009年底至2019年3月,入境處完成審核的21,285宗聲請中,獲確立的聲請個案只有160宗,成功率只有0.75%[5],遠低於一般發達國家(如加拿大的40%)[6]。在S與H的經歷中,二人抵港後,即提出庇護申請。然而等待半天後,一個高層職員卻粗暴地知會他們即將被遣返出境。

S聞言感到受騙,走向入境處辦公室欲靜坐抗議。誰知一行近廿人的職員即時將二人按在地上,H更被人用腳踩後頸,緊按地上,呼救無果直至失去意識。入境處回應另一難民的類似指控時指,只有在當事人原本同意被遣返、後來被帶至閘口登機時反抗,職員才會用最低武力將之制伏[7]。可是,S二人根本連要走也不知道。

羈留︰被誤導簽紙,夫婦分離近半年

後來,二人被帶回辦公室,換了一批人改用懷柔政策安撫他們,又命令H買一張SIM卡,接聽一個不知名「代表律師」的電話。S表示:「在我們最絕望的時候,他們遞了一份文件著我們簽署。H很快簽了,我因為不知道文件寫的是甚麼,有點懷疑,H叫我簽,我看到旁邊有人打眼色叫我不要簽,但還是傻乎乎簽了。」

其實這份文件的內容是表示自己同意被羈留到「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Castle Peak Bay Immigration Center, CIC) 。按2008年立法會文件,入境處一般只有在合理懷疑該等人屬非法逗留,正在審核其居留資格、考慮或有待執行遣送或遞解離境令期間,該等人才會被羈留[8]。H引述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7ZK條,列出了五大問題,包括1)他們當時剛剛到港,沒有任何犯事,2)其左眼全盲,應接受治療,3)其妻子S有腰傷,4)自己需要照顧妻子,5)S要照應她的女兒;這五項符合文件上寫的「不予羈留因素」。然而,正因為他們在被蒙騙的過程簽署了文件,翌日便被送往羈留所,按性別被分別羈留。

為了離開香港,H每日堅持寫投訴信,更無所不用其極地用頭撞鐵欄,甚至四度水也不喝地絕食抗議。職員們都怕了他,容許二人隔著破璃一周見一至兩次。有一次,H聽見S傳來求救聲,猛力用頭撞欄至頭破血流,職員趕至,才及時制止幾名女囚友向S性侵犯的企圖。日子一天天過去,每周前來的代表律師,被問及何時會獲釋時,總是啞口無言。

2018年10月18日,他們突然被告知「可以走了」。興奮都來不及下,他們被送上的士,就此結束五個月的羈留生涯。二人的難民身份證據確鑿(尤其曾受美國政府關注的H),官方審核一完,連律師都沒有通知一聲,就決定靜靜放人。H其後聯絡律師,希望取回部分文件,但只能接見其他職員,本來接頭的律師音訊全無。

S在CIC獄中的畫作。她用食物向倉員換木顏色筆,這些畫被用作說明她在囚中期間患上了創傷後遺症,至今未癒。

滯港:甚麼東西都要錢,消磨意志地待業

離開羈留所當日,政府向二人發放俗稱「行街紙」的入境處擔保書,持有行街紙人士不得在港工作,因此政府依靠國際社會服務社香港分部(International Social Service (ISS) Hong Kong Branch)向他們援助,當中包括每月固定的公用設施津貼、交通費津貼、百佳食物卡及住宿津貼。看似完足的福利,事實上只以維持最低限度生活為準:一人每月住宿費只有1,500元,在香港能住什麼呢?

S與H現時住在約150尺的劏房,每月單位租金需港幣8500元,經濟壓力巨大。不過,二人開銷最大的來源卻是各種移民外地的申請支出,包括翻譯、影印、列印、郵寄、照相、蓋印等。「在香港,所有東西都有價錢,都要錢!沒有東西是免費的。」H不滿。確實,當人陷入貧窮,才能深刻感受到現實社會中每一個環節都需要以金錢中介。二人驚訝香港物價之高。H說︰「在埃及,花埃及幣2元(約1元港幣) 已可飽吃一頓。每月200美元(約1600元港幣)收入勉強可生存。我的家人理解不了他們每月給我的100美元,為何甚麼都做不了。」

幸運的是,由於受迫害的證據充足,S與H得到免遣返確認。放眼全港逾99%得不到確認的申請者,他們因欠缺入境處眼中的「佐證」(入境處從未有透明的審批標準 [9]),多次申請都被拒絕。他們來自南亞、中東與非洲,各地政教分歧同樣造成嚴重的武裝衝突:有尋求庇護者聲稱,因改信宗教而被家人恐嚇殺害、或全家族因教派之別被追殺 [10]。廿名滯港逾十年者,眼見在港所生子女快將成人,因無國藉之故,連工作權也沒有,遂於去年六月聯署去信特首,爭取人道居港權 [11]。

S同H也在今年一月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難民身份證明。此證全球通行,容許二人在避難地工作之餘,也保障二人得到免費公共醫療服務。身體不佳的S,就曾數次因為創傷後遺壓力在街上昏倒,入院後被診斷有適應障礙症。雖然排急症還是要排很久,但起碼不用繳付非香港市民(即一般拎「行街紙」者)要付的、等於叫窮人自生自滅的1,230元診費。不過,公院還是沒有為他們提供專科服務,S的子宮與膀胱問題一路未能照超聲波解決。

然而,即使有證件容許工作,二人在港找尋工作毫不順利。一般機構沒有為聘請難民申請批准的經驗(畢竟十年來只有160位!),而二人因宗教迫害原因,又不能完全融入以穆斯林為主的工作群體。兩夫婦在本地天主教堂聽英文彌撒的時候,身邊人盡是菲律賓移民家務工。「她們見我著得光鮮,尤其是戴一條早幾日在街邊買的金色十字架鏈時,就前來問我們請不請工人了。我跟她說,有份家務工倒不如給我去做!」

H 曾經到區內16家餐廳面試,全部無功而回。這16家餐廳全都聘請英語為主要語言的人士,但都因H的難民身份卻步。H認為入境處提供一紙證明,並沒有解決僱主的疑慮,對難民就業基本上全無幫助。他認為入境處應提供具體就業援助。

H和S簡單的一餐,右上是菜肉蛋餅Shakshuka。

再移民︰不想在香港失落無援

在家,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二人終於能一解在囚飲食單調乏味之苦。「如果你界我手臂一下,流出嚟嘅會係奶茶,唔係血!」H笑道,出CIC之後以後都不想喝奶茶了。S煮得一手拿手好菜,在百多呎的空間裡,在兩三個小時內就變出一桌炸魚、香草牛肉烤餅、海鮮湯等傳統中東及地中海菜,甚至用午餐肉入饌,煮成美味的菜肉蛋餅Shakshuka(希伯來文意為「混合」)。

可是,重獲自由的快樂,很快被現實的折磨打斷。一眾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因語言不通,一向極度依賴少數的難民支援機構,以跟官僚法律體系打交道。S和H找機構求助時,S曾被職員指自己看上去膚色「太白」,不像一個難民,說他們不是一分子。事件令二人感到受針對,日後與其他機構的接觸也有不少壓力與不快,加上不想遇上其他穆斯林難民的個人安全理由,令他們對於向機構求助生疑竇:「我們感到被傷害,我不會扮慘,我們也不相信這一伙的機構。」二人最後選擇只靠自己跟進移居及求職事宜,因前路茫茫,漸漸變得終日心緒不寧,陷入幽谷。

筆者幫助他們檢查要交給加國移民局的補充文件時,真的大吃一驚:交件期限尚有一星期,可是信件內容甚長,他們連移民局電郵附上的申請表連結,都不知道要打開;當然,他們連Abode PDF Reader都沒有下載,所以就算開到,也看不到。S英語能力再好,都只能寫出行文迂迴雜亂的陳情書,列舉所有記載他們事跡的網上報道,再用電郵寄給不同的機構與律師。而H更加只能每天背著一大袋文件、機票等證據,四出奔走,重覆影印、掃描檔案。面對官僚體系,二人根本無力理解,遑論與之溝通。如果沒有人幫忙整理,可能他們要繼續一次又一次錯過電郵、一周又一周等待官僚回覆中,輾轉難眠。

幸好,二人得到加拿大移民局的面試通知,數月後就能知道移居申請是否成功。興奮之餘,這是他們生活中唯一可盼望的事情了:S沒有想要什麼,她只想盡快離開令人失望無援的香港,與H安定下來後,就想辦法接埃及的家人前來團聚,過上新生活。

當他們感謝我幫忙時,我總是回答:你們是傳奇,故事夠寫一部史詩式電影了,這一切,都是你們應得的。筆者衷心希望二人的移民申請成功,早日重拾支撐他們穿越重圍的尊嚴。眼見本地網民留言總是一竹篙打一船人,對難民涼薄地未審先判,視我們的安穩為理所當然 — 與其站在當權者的一方,何不看清官僚式偏見與折磨,聆聽他人的經歷,讓受迫害者獲得應有的尊重?

S在CIC獄中的畫作,顯示兩隻野馬離開監倉。即使羈留所的處境多艱苦,她的心依然抱著掙脫枷鎖的意志。

後記

這篇文章寫在數月之前。經過重重波折後,S和H終於成功移居加拿大,成為當地的永久居民,也有了適宜的居所。H希望重拾以往在埃及的記者工作,S則在靜養,慢慢回到更健康的精神狀態。S和H的幸運實令人安慰,其他尚在香港掙扎求存的難民,則仍令人憂心忡忡。

【延伸閱讀】
台灣「移工文學獎」得主報導反送中 遭無故拘留一個月恐被取消簽証

印尼宗教衝突【上】不被允許的基督教信仰

印尼宗教衝突【下】不被認可的伊斯蘭教派

【參考資料】

[1]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2019. ‘The World Factbook: Egypt

[2] RT: ‘Religious Rage: Will Egypt’s Muslims & Copts live in peace? (RT Documentary) (Pre-recorded) :

[3] CBS News. 2013. ‘Maspero: A massacre of Christians in Egypt’

[4]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2012. ‘立法會十七題:酷刑聲請

[5]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 2019. ‘執法:免遣返聲請數據

[6]  大紀元時報,2018. ‘加拿大難民申請通過率下降至40%

[7]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 2017. ‘入境處回應一名人士在今午會見傳媒時作出的指控; 蘋果日報,2017. ‘難民報稱遭入境處職員毒打

[8]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2008.  CB(2)2267/07-08(01)號文件:’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部分羈留人士拒絕領取膳食

[9] 惟工新聞,2016. ‘【假難民掃盲帖系列之一】 《禁止酷刑公約》保障港人人權 以難民話題轉移視線=助長警權’

[10] 片中訪問一個來自斯里蘭卡的家庭,當地教派仇殺嚴重,妻子本是佛教徒,因不顧家人反對與穆斯林丈夫結婚,恐怕會被仇殺,滯港十八年三度申請為難民不果。香港電台, 2018. 《視點31:難民在香港

[11] 受訪者來自南亞回教國家,指自己被另一派別的極端穆斯林教派分支追殺,至今親人一一被殺死,現滯港已逾十年。香港01,2019. ‘蜉蝣十年2:父母因宗教逃離故鄉 港難民二代 – 為弟妹尋出路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