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12月17日「護水源反開礦行動聯盟」與當地宜蘭員山鄉「千歲團」居民北上陳情,藉由行動劇演出,要求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廢止永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礦權。同時也向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遞交陳情書,以及約4萬人參與的連署書內容,盼礦務局能保護宜蘭當地水資源與自然山景,勿讓業者持續破壞。
參與行動劇表演的居民來自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及中華村,也就是永侒實業礦場所在地。這群居民平均年齡約70-80歲,堪稱「千歲團」。居民清晨六點多即從宜蘭出發來到礦務局抗議。一名參與表演的70歲居民表示,家中10歲的孫子是他站出來表演的動力。
「我們這一代雖然沒剩幾年可以活,但如果真的讓業者進來採礦,對後代子孫的影響一定很大!」70歲居民認為,政府應該停止永侒礦權、保護山林。
現場居民改編《農村曲》歌詞,齊聲唱著:「透早就出門、天色漸漸光、受苦沒人問,來到經濟部,為了要反礦、不怕路途遠。」同時,另有居民扮演怪獸,象徵永侒實業受到現行《礦業法》「保護」即將展延礦權,並向居民丟出紙球,作為挖礦代價與傷害象徵。
行動劇尾聲,居民手牽手展現團結決心,用臺語高喊:「砂石仔車毋通來,你若來恁祖母著共你拚!」表達堅決反對礦場開發的立場。
護水源聯盟代表、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處長薛博聞表示,本次抗議行動共有四大訴求,包括:要求環保署退回永侒實業開發案、要求礦務局針對礦業開發檢討合理性及適宜性,並停止永侒礦權。以及要求宜蘭縣政府落實國土計劃保護當地山景、水源等自然資源,同時也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以及經濟部水利署,劃設水質水量保護區。
永侒實業問題多 礦務局呼籲鄉親「要相信政府」
永侒實業早在1980年7月進駐宜蘭縣員山鄉進行瓷土礦區開發,範圍約134公頃,礦權即將在2020年6月到期。如今欲申請新礦權,選址在員山鄉大安埤山,該山座落於中華村與內城村一帶。新址總面積約33.5公頃,預計可開採36年,開採後雖將進行林木復育,大安埤山的高度也將受開採影響由約400公尺降為200公尺。
由於該項開發案位處山坡地,依法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今年8月29日環評委員曾到現場進行勘查,9月26日在環保署召開專案小組第一次審查會議,會議結論為要求永侒實業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針對生態影響、地質條件、水資源等問題,提供更詳細的書面資料送專案小組補件再審。(相關報導)
薛博聞指出,護水源聯盟自9月份展開網路及書面連署活動,統計至12/26為止,已達4萬人參與,其中60%為宜蘭在地人、40%為外縣市民眾。
同時,該項連署活動也獲得當地旅遊業、服務業、長照業等業者支持,以及宜蘭縣長林姿妙、宜蘭市長江聰淵、各級民意代表、員山鄉在地16位村長等人支持。盼能透過眾人的連署力量,讓各政府部門杜絕不當開發。
宜蘭縣員山鄉內城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簡裕鴻指出,永侒舊礦區距離最近住戶僅200公尺,距離整體社區聚落僅700公尺,若礦務局展延永侒舊礦區礦權、並核准新礦區礦權,將會造成粉塵、水污染、土石流等影響,即便耗費上百年,仍無法恢復當地生態環境,甚至影響大宜蘭地區民眾用水安全。
宜蘭縣員山鄉中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明華表示,依據《礦業法》第38條規定,當礦業權者符合下列四項其中一項情形者,主管機關礦務局應廢止核准其礦業權。
四項情形包括:礦業權登記2年內不開工或中途停工1年以上、礦業經營有害公益無法補救、欠繳礦業權費或礦產權利金2年以上、礦業工程危害礦產資源或作業人員安全,且不遵照改善或無法改善者。
陳明華認為,永侒舊礦區已中途停止採礦約20多年,且無論新舊礦權皆會對當地產生水源等污染,可預期未來一旦開採,將「有害公益且無法補救」,照理來說礦務局應廢止核准永侒礦權。
針對此一提問,周國棟回應目前該項案件正在環評階段且已完成現勘,若環評委員認為不宜開發,永侒的礦權就不會被核准,至於所謂「公益性」另有明確項目進行評估。
護水源聯盟成員吳若瑩提出質疑,詢問周國棟關於礦務局「如何處理永侒礦權展延案」以及「如何看待區位不適的礦場」等問題。周國棟表示,永侒礦權審查過程中一旦其他機關不同意,礦務局也不會予以核准。同時,面對區位不適的礦場,礦務局會依法行政。
周國棟強調,會將陳情書轉交給礦務局長徐景文,相關審查程序會經過許多流程,呼籲鄉親「要相信政府」。
吳若瑩認為,礦務局身為主管機關,明明有舉足輕重的影響,無奈周國棟的現場回應令人失望。「礦務局把自己當成最後一道防線,當其他部門都做決定了,礦務局再來蓋章。」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靖庭認為周國棟的回應過於推託責任,並沒有承擔主管機關應有的責任。尤其現階段《礦業法》大多站在保護業者的立場,而非正視礦下居民生存安危以及環境危害。
黃靖庭補充說明,台灣目前100多個礦業權中,光是宜蘭地區就有33個,範圍縮小到員山鄉已有6家礦權業者入駐。至今年11月30日統計為止,共有12個礦業權申請展延,其中一個就是永侒實業。
黃靖庭表示,根據《礦業法》第31條規定,一旦政府機關不核准、不建議業者擁有礦權,該機關必須賠錢給業者以示補償。只有當礦務局以《礦業法》第38條加以認定業者不適擁有或展延礦權,才不需要賠償金額。
黃靖庭強調,唯有立法院四大黨團願意推動《礦業法》修法,才有辦法加以改善上述困境。如今立法院會期即將結束,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受限於「屆期不連續原則」,《礦業法》將無法進入新會期討論,屆時環團3年多來推動修法的心血將會付諸流水。
當地社區自力營造 擺脫永侒財務補助
薛博聞指出,為了杜絕永侒實業藉由「鄰里服務」等回饋機制,作為向外界謠傳當地居民「同意採礦」等不實說法,當地內城國小化育分校已停止永侒實業提供的課後輔導等相關經費。
同時,透過與在地非營利組織、鄰近北成國小等單位合作,將環境教育等課程作為化育分校課後輔導內容,以關懷環境的力量互相扶持。
薛博聞進一步指出,近年化育分校曾接受永侒實業材料費贊助,建立燒窯設施等硬體設施,為了表達反採礦的決心,校方及學童共同著手於當地文化風情繪本等相關產品製作,同時也與當地友善小農合作,預計在明(2020)年1月份進行產品義賣,相關細節目前仍在規劃中,期盼能透過義賣活動將硬體設施等相關費用「歸還」永侒。
薛博聞認為,永侒實業出資的燒窯設備是學童們共同搭建的成果,學童們或許會在籌措經費、歸還業者的過程中有著更為複雜的感受,甚至有可能認為過往努力搭建的燒窯設備成果,反而是不堪的回憶。
薛博聞強調,以兒童教育立場而言,必須保護學童的心理感受,並將不好的感受或記憶逐漸轉換為正向。因此,護水源聯盟與教師們也積極地規畫如何因應學童們心理輔導等狀況,盼能讓學童們用更不一樣的角度,面對業者過往的金援情況,以及即將在當地採礦造成的生態危害。
同時,薛博聞表示,中華村及蘭陽平原周邊許多礦場業者其實都在觀望,看著即將到期的礦場業者未來會面對哪些困境、值不值得繼續投資等。他認為對礦場業者及當地居民而言,開採前的抗爭行動其實都是成本,政府若能嚴加把關,大家都不必承擔如此龐大的外部成本。
「我們也很希望不要再有任何開發破壞,還給宜蘭自然生態與風光,也可以讓我們護水源聯盟趕快解散,居民也不用這麼辛苦奔波北上!」薛博聞苦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