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討論《工輔法》議題時,許文烽強調,農地違章工廠的光譜相當廣泛,不是所有業者都是小工廠、小資本。尤其從行業別、產品製程的複雜程度、工廠汙染性質、資本額等近一步分析,可以發現不同產業對農地造成的污染層面也不同。
他以彰化鹿港上市公司「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例,正是所謂的大工廠大資本。帝寶公司以汽車車燈為主要產品,以台灣為發展起點,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冠軍。然而帝寶除了在工業區購買土地,更在農地興建違章工廠持續營運至今。
然而回歸到農地違章工廠中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來看,他認為尤其在鄉村地區,中央及地方政府並沒有積極回應、規劃中小企業等小資本額廠商的需求,反而採放任制,再加上大部分工業區土地被嚴重炒作,導致中小企業、違章工廠業者無法負荷成本。
許文烽舉例,台中工業區土地一坪約為20-30萬,對一般約200坪的小型工廠業者而言,該如何負擔將近6000萬的土地成本?若加入設備、器材等,基本上要在工業區佔有一席之地,至少要1億元的資本。許文烽笑著說:「一間小工廠如果能有1億元獲益的話,老闆乾脆收起來,等退休就好。」
中小企業發展困境誰人知 違章工廠何處去?
長期聲援《工輔法》議題、時任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郭鴻儀坦言,工業區土地取得不易,導致許多小資本額的中小企業只能往農地下手,更從原先的農工「搶地」衍生為農工「搶資源」,挑戰農業與工業之間的灌溉用水分配、污染等問題,更涉及環境、食安相關等議題。
「認真來說,台灣沒有中小產業的發展環境,像是中小型產業工業區等規劃。」郭鴻儀認為,一般中小型產業買不起工業區高額土地,再加上產業區位、產業鏈、勞動人口等因素,導致中小產業「走不開」。
郭鴻儀說:「政府不去做協調的話,以產業本身來說是無能為力的。今天要我這間公司移動?如果政府不給補助或相關措施,要求我整間公司移過去重新發展事業?實在太困難。」也因此,健全中小型產業的發展環境是政府過去未能做到、未來更須努力的方向。
施月英也舉例指出:「我們曾經聽到一個業者說:『你叫我從這邊搬到200公尺以外的地方為了要群聚?抱歉不可能。』因為對廠商來說,搬遷費用很龐大,雖然只有200公尺,仍然是不小的負擔。廠商甚至認為,原本工廠所在的土地已經被污染了,到底還要怎麼搬?」
面對工輔法議題排山倒海的壓力與輿論批評,郭鴻儀指出,環團從一開始就是以「廠商立場」思考該項議題,甚至接續討論「產業發展」等問題。「我們環保團體跟政府討論的過程中一直強調,中小型企業的產業未來在哪裡?否則《工輔法》修法只是個過渡性質的法案!」
然而修法後政府態度消極,且並沒有積極輔導廠商等作為,反而讓不符規範的廠商「自行倒閉」,郭鴻儀認為相當失望:「政府這樣做代表他眼中只有大型的企業,那這些中小企業反而還要哀求政府給他們生存空間。」
「就地合法」與「就近發展」 輔導工廠的方法在哪裡?
郭鴻儀強調,在協商討論的過程中,環團也跟工業部門提過,所謂「就地合法」並非環團的禁忌話題或地雷。郭鴻儀援引吳其融曾說過的案例:「難道政府要叫製造關廟麵的廠商移去工業區嗎?然後關廟麵廠房隔壁是電鍍廠?大家還敢吃關廟麵嗎?或是做醬油的工廠隔壁是電鍍廠?」
郭鴻儀認為,有些產業的特性跟農業相關的,產業本身對農地的污染較低,甚至能夠進行適度的調節與防治措施即可。尤其這類產業的原料大多出自於農業,郭鴻儀認為更有討論的空間讓相關產業「就地合法」。
反觀農地上的瀝青工廠、金屬電鍍廠,不僅有可能造成空氣污染,污染物還可能伴隨雨水沉降進入地下水系統,間接導致農田污染等現象。郭鴻儀認為,《工輔法》第28-10與第28-11條內容提到關於土地變更等相關規範,然而條文中並沒有提出更嚴謹的內容,甚至可能讓產生污染源的廠商有機會「就地合法」。
郭鴻儀提到,一旦政府未明確從污染源的角度檢視產業的發展狀況,甚至忽視20年落日條款的輔導與執行等相關規範,未來極有可能造成更多問題。
究竟該「就近發展」還是「廠商群聚」?郭鴻儀認為政府部門必須有相對應的權利與誘因,才有可能讓廠商有機會協助配合予改善,否則若為了合法而造成產業鏈消失等狀況,對廠商而言不僅無利可圖,也沒有幫助。因此《工輔法》相關子法究竟該如何落實?也是環團未來關注的焦點之一。
創造討論契機1 環團從當「壞人」開始
修法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長年以來農地違章工廠受到國家系統、社會網絡、台電台水、地方政治人物等因素影響,如何鬆動整體社會結構,讓違法廠商願意趨於合法?吳其融認為並不是只有使用「法律」的方法,還有更多可以探尋的方式。
「所以我們一開始就去當『壞人』,揭漏現在申請臨登的幾千多家廠商裡面,有非常多工廠是上市上櫃公司。」吳其融認為,當外界誤以為違章工廠都是「社會底層」時,環團發現有些違章工廠在台灣設廠,同時也在中國設廠,廠房規模與數量非同小可,卻被外界誤以為「底層」的刻板印象,掩蓋問題本身。
2017年3月,吳其融和其他環團人士共同舉報3家違章工廠,分別是:彰化鹿港鎮永安段222、223地號、永安段250地號、鹿安段687地號,三家違章工廠皆位於特定農業區,且屬於「新建違章工廠」。
吳其融指出,當時政府部門預計在彰化鹿港鎮頂番婆地區設立「田園計畫生產聚落」,甚至明確宣示新建違章工廠若遭檢舉,一律「即報即拆」,因此環團從鄉間出發,想進一步瞭解國家的中小企業等輔導策略為何?政府若要進行生產聚落等規劃,是否要先處理目前田園上既有的違章工廠?
創造討論契機2 環團充當「智囊團」瞭解產業面面觀
為了顧及修法對「產業」造成哪些影響,環團也針對各式產業進行分析與比較。吳其融提到,在不同行業別中,工廠入駐工業區的情況往往不進相同。
以機械業為例,機械業具備複合式製造流程,需要歷經研發、發包試做、小工廠、中型廠、大工廠等,不同的產品需求具有不同的複合式製造流程。
尤其像台中精密機械園區,大多為大型機械工廠,工廠中負責研發、全自動生產等過程,至於研發之後的發包試做則是交由下游小工廠負責,若是產品的部分零件不需要自動化、數量較少,也可交由下游小工廠、中型廠處理。
然而吳其融認為,政府在處理產業用地時,並沒有考量產業的生產過程與連帶關係,往往只能讓大工廠有機會入駐,反而忽略下游小工廠、中型廠的需求。
尤其以現實層面來看,合法的大工廠在生產過程中仍然需要下游小工廠等需求,小工廠沒有資本與資源進駐工業區,只能散落在農地上搭建違章工廠。
吳其融舉例,像是家具品牌IKEA、腳踏車品牌美利達、捷安特等,這些知名廠商使用的金屬零件來源,往往出自於農地違章工廠。大工廠沒有這些小工廠萬萬不能,但是小工廠究竟該如何生存與合法?政府的介入並沒有提供實質幫助。
吳其融提到,跟違法廠商大多是在協調會等狀況下碰面的。其餘碰面機會則是利用田野調查的時候,順勢跟違法廠商多聊幾句,瞭解地方生態、政治環境等。
「通常這些主導臨登協會的都是地方頭人,我會想側面瞭解這個人的角色,尤其不同臨登協會有不同的政治脈絡,我們就會去做一些分析,但那是有利於我們跟他們互動。」吳其融坦言,透過政府舉辦的協調會等活動,讓環團有機會與臨登業者、地方頭人進一步溝通,並且進一步瞭解業者如何思考工輔法議題、未來執法時業者會怎麼作為等。
環團除了透過有限的機會瞭解源頭廠商的近況,也透過接觸銷售端品牌公司,像是迪卡農、家樂福等,進一步監督與接觸,並發現這些銷售端公司確實正在逐步避免使用農地違章工廠的產品。
為了和公部門交涉,環團開始研讀各國案例,包括:德國、比利時、荷蘭、日本等。吳其融提到,日本早期住工混雜狀態與台灣的發展類似,但日本政府在1965年到1985年間執行較為縝密的規劃,讓住宅與工業進行適度的隔離。反觀台灣,則是放任地價高漲、工廠出走,屬於「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放任發展方式。
因此,吳其融與環團夥伴到日本參訪,找到1985年左右處理住工分離課題的相關人士,從土地系統、策略上找出可行的方法。吳其融說:「你總是要有足夠的idea給經濟相關部門,才有機會在政治上創造一些契機。」
「預防」比「止血」更重要 修法後誰能嚴加把關?
比起「止血」式的法規,許文烽認為「預防」污染源散播才是最重要的。他以工輔法第34條為例,許文烽認為法規中僅針對「低污染」要求改善,真正對環境造成劇烈影響的「中高污染」卻逍遙法外。
即便目前修訂的工輔法確定將「列管」中高汙染產業,許文烽認為仍然不夠:「政府應該要趕快設個停損點,改善製程、遷廠、產業轉型等。」比起列管,許文烽呼籲政府單位應該即時停止污染源,並且讓具有污染的廠商群聚處理。
許文烽舉例,約從2016年開始,鹿港頂番婆一帶的電鍍廠商早已被列為管制範圍,當時已著手於遷廠、群聚等方向。他指出,若能將周遭零散廠商遷廠加入群聚,並且做通盤檢討等,可行性反而較高,較能處理廠商的污染問題。
他強調,無論人們身處鄉村或都市,倘若居住環境中夾雜違章工廠,連帶而來的噪音及空氣污染,都會對每個人的空間使用感受造成錯亂與衝突。
「台灣真的是時候要來面對鄉村空間的使用,包括農地工廠、農舍、鄉村聚落的調整規劃,到底扮演什麼功能?」許文烽直指整體國家對於農村規劃的不足與失調,即便目前有國土規劃相關內容,需要各地區規範合宜的開發與農地界線,但各縣市政府也是規畫的零零落落(公庫報導)。從「零」開始的規劃與想像究竟是什麼?無人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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