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截圖自衛生福利部記者會直播(2020/2/12 13:0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記者會)
文/吳嘉浤(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
陸委會正式處理有居留事實的陸配子女返台所引發的爭議,正是挑戰著我們想要成為正常國家的過程中,能否面對國家共同體的邊界,必然有些人是在曖昧的位置,無法明顯區隔為「國民」還是「非國民」,甚至可能在同一個家庭中,有人是「國民」,有人卻是「非國民」。這次的台灣人與陸配家庭的狀態就是如此,很多人並非如陳時中說的,父母可以「立刻決定」小孩要當台灣人還是中國人,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申請入台灣戶/國籍的確是有一定的門檻。
事實上,有些人可能是沒有主客觀的條件成為國民,但也有些人是正在「成為國民」的路徑中,他們不是沒有為了成為國民而付出努力,只是在目前國家制度的規範上,他們還沒達到資格。在防疫動員的緊急時刻,需要精確的判斷,更應該避免情緒式的扣帽子,要有明確的範疇定義,和配套應對。因為這些政策影響的,是一個個家庭是否分隔離散的問題。
以賴中強律師的整理來看,陳時中稱陸委會這次處理的「非台灣國籍陸配子女」入境措施要撤回,因為「國籍是自己選的」其實有著偏誤。陸委會主要要處理的對象,是「中國籍配偶在中國出生之子女」。這些未成年子女即使已經長期和台灣籍父母生活在台灣,並正在申請在台灣的居留證/身分證,但仍然有一些較高的門檻,使得他們並不如陳時中部長所說的可以「自己選擇」,而是必須透過一段時間的申請和等待。可能在等待的時間內,就遇到這次的疫情。
(門檻最高的情況可以參考賴中強說的情況「1小明是中國人A與前配偶所生子女」:小明必須先排隊申請「長期居留」(每年名額三類共372人),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即可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據陸委會表示,可能需要6~7年以上時間。)
細究起來,如何處理台灣人和陸配其子女的入境問題,陸委會早已有一套制度,可惜的是在這次武漢肺炎引發的民族主義情緒下,陸委會在提出這些特殊情況陸配子女「返家」措施的時候,輕忽了當前社會的激情狀態,引發更大的風波。至於陳時中部長出來宣布撤回,完全只是一個公關處理,仍然沒有處理這些「正在成為台灣人」的小孩可能面臨的是家庭的分隔離散。例如在陸委會宣稱符合前述身分的近兩千人裡面,有多少人真的是留在境外無法返台的?台灣現況的醫療資源是否真的無法負擔這些人的入境檢疫?如果現在無法,未來是否有機會花時間去達成?
台灣人在一百多年來的歷史裡,其實也面臨非常多複雜國籍與身分的問題,同一個家庭的成員,出現不同國籍、或者「國民」、「非國民」的矛盾或指控。我們如何爭取這些「準國民」的保障,其實也考驗著我們要邁向正常國家的過程中,政府和社會是有成熟能力去面對複雜的人權習題,還是被淹沒在情緒動員裡。
參考閱讀:
甚至有出現中配子女只是去日本旅遊留學,卻因身分結果無法返回台灣的狀況
|【中配投訴 專案居留的女兒被拒入境】
|「國籍沒選台灣自己承擔」?開放陸配子女來台引發的「國籍」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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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稿】「陸配子女」爭議 防病毒還是防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