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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抗議北市府擺爛、違反內政部決議;聚落紋理要保存、反全區區段徵收

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今日(4/9),台北市政府召開擬定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細部計畫案「再發展區」研商會議,居民質疑市府意圖勸退社子島細部計畫中申請剔除區段徵收的所有權人。對此,社子島居民痛批北市府違反內政部聚落保存的相關決議,抗議市府剔除區段徵收擺爛。

今日會議由於市府未事前詳細說明會議目的,及提供會議資料,卻要老邁居民代表當場回覆後續再利用計畫、產權如何整合等問題,是相當錯誤的溝通程序。因此與會居民代表送交「堅持保留再發展區」聲明後,離席抗議。並強調再發展區與開發區界面之擋土及排水等相關設施及費用,是開發單位的責任,不應由地主負擔。

今日(4/9),台北市政府召開擬定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細部計畫案「再發展區」研商會議,居民質疑市府意圖勸退社子島細部計畫中申請剔除區段徵收的所有權人。對此,社子島居民痛批北市府違反內政部聚落保存的相關決議,抗議市府剔除區段徵收擺爛。今日會議由於市府未事前詳細說明會議目的,及提供會議資料,卻要老邁居民代表當場回覆後續再利用計畫、產權如何整合等問題,是相當錯誤的溝通程序。因此與會居民代表送交「堅持保留再發展區」聲明後,離席抗議。並強調再發展區與開發區界面之擋土及排水等相關設施及費用,是開發單位的責任,不應由地主負擔。

【居民拒絕全區區段徵收 要求保存聚落】

社子島居民陳聰信表示,他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剔除區段徵收,但是在不了解條件下,沒有申請。很多居民都跟他一樣。台北市政府也只有在去年五月二日召開一場草案說明會,之後就完全沒有任何剔除區段徵收的會議,社子島很多居民都想要參加剔除區段徵收,但是在條件沒有弄清楚下,我們要如何申請?

陳聰信指出剔除區段徵收是可以將居民的原有生活方式、聚落紋理全數保留。許多社子島居民不要做最大的變動,要的是保存所有聚落。而且內政部有條件通過社子島開發案,其中一項就是聚落紋理的保存,台北市政府若是不將社子島九大聚落全數保留,就是不在意內政部的要求,代表台北市政府還是要全區區段徵收。他強調:「我們不要大規模的開發、不要高樓大廈、不要高容積,我們可以自己修繕房屋,保留原有生活方式、保留我們的聚落文化。」

居民陳秀卿表示,她為了不被區段徵收,退而求其次只能選擇保留房子土地。政府申請剔除區段徵收條件相當嚴苛,但在好不容易爭取到完全符合條件時,竟然地政局長一直想把這方案抹滅掉,只為了所謂開發完整性。她質疑言而無信是政府官員的作為嗎?人民保護自己的財產該這樣悲微嗎?這是居民的財產啊!剔除區段徵收也是政府說的,要廢除這案子也是政府說的,那政府把居民當什麼?

居民楊莊月意說:「我們對這片土地有感情,是祖先留下來的!我們要原地改建,所以我們選擇剔除區段徵收,我們不喜歡每棟都長的一樣的高樓大廈!我們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改建,不用靠政府的區段徵收來搶我們的土地!」居民陳裕勳則說:「我的家族已經世居在此一百多年,比國民政府還早來,這個沒公益性、必要性的官商遊戲,我們不願意也不屑參與!我要守護我的家園,我已申請剔除區段徵收,就算條件再惡劣,也要保存原來的聚落、原地改建,我堅決反對全區區段徵收。」

【市府擺爛 造成社子島僵局】

社子島居民柳志昀表示,今天這一場「再發展區」研商會議,正是市府對於社子島開發案不溝通、不評估的態度所造成的後果。申請剔除程序的過程唯一一次的說明會中,居民多次表示市府的剔除的方案是不合理,市府卻用消極的態度來面對。如今又要因前兩次細部計畫審議過程中,多位委員們提出這樣的剔除方式及條件可能造成保留下來的地主們在未來發展上的困難,進而今天要來開這一場研商會議,甚至可能要來說服這些地主放棄剔除區段徵收。

柳志昀質疑,這樣一個不合理的剔除方案,在少數的地主好不容易符合條件也提出申請,符合了市府所訂下的遊戲規則,如今卻又要以整體開發有難度來要這些人退出,不是本末倒置嗎?假使今天這些人退出剔除區段徵收的程序,那市政府接下來要如何回應內政部都委會所要求的「聚落保存」?

柳志昀強調,社子島聚落早在禁建以前就存在與發展,市府的環評報告書都有提及。地政局張治祥局長於3/26細部計畫審議時所說,現今聚落都是禁建期間的長出的違章建築,完全是錯誤的。希望市府可以正視內政部的要求與居民的期盼,以聚落整體為基礎來提出剔除方案,而非像現在將這些提出申請的人視為「不合群、阻礙整體開發」的方式來討論。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必修指出,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2月27日及3月26日審議「擬定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細部計畫案」。此次細部計畫修正,是根據2018年內政部都委會通過社子島主要計畫的三個附帶決議:包括:做好聚落紋理保存;安置計畫要逐戶列管;區段徵收計畫審議前要辦聽證。內政部都委會也在建議事項中建議市府對於社子島已發展地區實施整體開發有困難部分,斟酌考量部分地區剔除於整體開發的可行性。然而,臺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卻在審議會議當中,表示目前符合臺北市剔除區段徵收條件之四處地點不合乎聚落條件。而4月9日下午,市府以都委會委員「地高程落差與基地形狀等因素,未來地主改建上恐有困難」這番話為由,找來這四處的居民要召開研商會議。

林必修認為今日研商會議顯現北市府的剔除區段徵收方案,在前期規畫與溝通大有問題。在條件苛刻——包括自行處理排水規畫、土地高程落差;自行規劃出入道路、管線;且只有2019年5月2日一場草案座談會跟8月31日一場地方說明會的情況下,剔除區段徵收54件申請書中(合計49筆地號21處範圍),最後只有4處範圍(20位土地所有權人)符合資格。而現在卻可能又會因為整體開發有難度被迫退出。若目前的剔除區段徵收方案窒礙難行,當初草案過程為什麼不採納居民意見,提出更可行的方案?

【市府調查多數居民不要區段徵收 市府應重新溝通】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表示,依市府自行調查統計的結果,多數社子島居民傾向以原地改建、都市更新或開發許可等方式,進行社子島開發的比例占74.97%,但市府一直以來均錯誤解讀調查結果,堅持以全區區段徵收方式,進行社子島開發。依據2018年6月26日內政部都審會議紀錄,內政部都委會對於社子島地區都市計畫,即要求市府必須對社子島現有聚落紋理與文化資產保存,應於細部計畫詳加檢討,並在建議事項中建議市府對於社子島已發展地區實施整體開發有困難部分,斟酌考量部分地區剔除於整體開發的可行性。

但在兩次市府都委會細部計畫審議中,看不出市府對於現有聚落紋理保存有任何修正檢討的地方,甚至地政局長草率發言表示所謂聚落就是禁建50年以來自己發展起來的,絕大部分都變成違章。全然無視社子島在1970年禁建以前的發展歷史及文化脈絡。而市府辦理「剔除區段徵收作業」過程,從草案預告到實際辦理,過程倉促缺乏溝通,諸多限制條件造成多數地主在有疑慮的情形下不願意參與剔除區段徵收。亦有不少市府都審委員指出,細部計畫並沒有依照內政部指示考量現有聚落紋理。呼籲市政府應充分與居民溝通,並具體提出保存現有聚落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