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酒與妹仔的日常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無預告與配套的情況下於4/9(四)公告酒店和舞廳全面停止營業,成為疫情爆發以來全臺第一個遭到停業的產業,針對目前尚未勒令停業之茶室、舞場、按摩業、三溫暖等其他特種行業,本會希望指揮中心參酌產業情況審慎評估,不要再貿然對其他特種行業別勒令停業、限制人民的工作權,如有停業必要需配合相關措施以維護從業者生存權,本會方案如附件。
停業理由並不成立,差別對待無關防疫
依據4/9(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陳宗彥副指揮官表示,酒店與舞廳優先停業係因難以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而勒令停業,4/10(五)記者會亦表示係針對有男女陪侍公關的營業場所進行停業,指揮官陳時中亦斬釘截鐵地表示將不針對酒店產業進行紓困,且疫情結束前無預計復業時程。
就配戴口罩與社交距離而言,有男女陪侍的店家對照同性質的KTV、夜店、酒吧等娛樂營業場所,在消費形式與肺炎職業暴露風險頻率上並無差別。
夜店與酒吧消費顧客間常態易有小於1.5公尺之肢體與體液接觸,也與一般餐飲業同樣 因進食與飲酒會有脫去口罩的情況;再對照4/10(五)指揮中心發布之人流管制指引,摩肩接踵的夜市、寺廟或觀光景點,群聚密度較酒店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至於陪侍人員移動於包廂間的情況也同樣會發生在KTV服務人員上,夜店、酒吧空間內顧客於場所內移動接觸的情形則更甚於酒店。
陪侍人員感染或帶原機率並不會高於一般顧客,同樣有確診個案的其他行業也僅只是規勸,沒有直接遭到無預警、無限期且無任何配套措施的「三無停業」,且4/3(五)指揮中心公告社交距離到4/9(四)勒令停業僅僅不到一週的時間,針對本就難以落實全程 配戴口罩與社交距離的消費場所,調整營業與消費方式本就需要時間。
在這不到一週內指揮中心與主管機關又做了多少輔導與協助改善工作,來維護消費者與從業者的安全?如果沒有,為什麼可以輕易地將責任轉嫁到從業者身上? 我們不明白如果不是因為順應社會歧視,指揮中心為何要在沒有具體判准差距的情況下對不同業別,甚至從業者與消費者差別對待?是期望透過酒店的停業殺雞儆猴,藉此讓剩餘未受停業的場所都能落實口罩與社交距離原則?還是想藉機變相掃黃,搏得 同樣歧視性產業民眾的好感、平息民眾對性產業不瞭解造成的恐慌?而這樣剝奪人民生存權、工作權的行政命令法源依據又何在?
酒店舞廳殺雞儆猴,恐釀更大防疫漏洞
目前因為店家無法營業,未免斷糧,或有店家全面改為外派制,或有從業者選擇接洽相對更無保障的傳播工作。在完全沒有店內空間可供使用的情況下,即便外框制度仍比照酒店原有規範,客人沒有入店查驗或臨檢的關卡、公關沒有上班打卡的紀錄,仍會大幅增加染病風險,不僅公關無從確認是否被派往帶源者所在地服務,也讓消費者與從業者的接觸染病史追蹤困難。
本會認為「三無停業」是最粗糙也最無效的防疫手段,我們知道讓色情相關產業處於非法的地位並不會讓這個產業消失,而僅只會讓產業轉為更難以控管的地下化。
其實從事酒店陪侍工作的人並不神秘,或有身負學貸、房貸、債務或獨自撫養小孩的 單親媽媽,或有沒有家庭支持而一般工作薪資又不足以維生者,或沒有能力尋求其他工作者、因精神疾患無法適應於一般穩定工時工作者,他們都會因為這行入行門檻低,且薪資相對可以讓自己自主生活而進入這個行業,公關中不乏社會經濟地位弱勢者,而刻板印象中想像的高薪公關只是這個行業中的少數。
放棄稅險失權益 共創產值有功績
酒店中的顧客中有一大類型為「商務客」,許多公司的生意都是在酒店談成的,雖然無法取得統計資料,但從許多企業每月編列近基層員工薪資五成預算,要員工報公帳上酒店應酬接待客戶,其常態化規模可見一斑,酒店小姐們的勞動所帶動的成交生意不知凡幾,然而一般民眾往往只會藉由主流媒體接觸到負面刻板印象,卻不知道一般產業年營業額背後除了勞工外,也是由這群上述社會邊緣弱勢公關所共同促成。
停業風波後幾日有民眾對公關沒有勞健保表示疑慮,甚至對公關高薪、沒繳稅卻要求 補助紓困表示質疑。本會認為應就公關收入、稅務與社會保險之事實作初步認識與釐清,再論及箇中關連與責任義務。
公關納稅
關於酒店公關有沒有繳所得稅,因稅種定事涉是否為勞雇關係、是否接受他人提供場地設備、是否自負成本,這些標準不僅在酒店公關,在諸如保險業務、藝人/經紀公司、程式設計師、藝術家/畫廊間皆有爭議,目前酒店公關、經紀公司與店家間呈現類派遣的結構,但不同於派遣公司與派遣工間有勞雇關係,經紀公司與公關並無勞雇關係,而較像是公關委任經紀代為處理與酒店接洽事宜,但店家與公關間也無勞雇關係。
因此公關能否報稅、報什麼稅並非公關個人意願問題,而是在勞動關係、稅種認定皆 模糊不定的結構下,造成公關無法確認自己是否已繳納稅金。事實上,公關已在名義上每日隨業績向公司繳內四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稅金,可能的情況是店家早已把未申報薪資費用,以及高額營業稅產生的稅負,轉嫁給公關,故而公關即便未報繳個人綜合稅,但代業主負擔的稅款可能早就相當可觀,甚至可能比申報綜所稅的稅額更高。只因勞動關係的不明,直接導致公關被排除於雇傭與自雇的社會保險之外,也使得公關難以用通常的形式報繳稅款。
勞健保
依據本會4/10(五)發布之連署,截至目前為止可看到83%的公關都沒有勞保,已知職業工會的社會保險相較雇傭勞工所享有完整的勞健保、就保、勞退更少,但絕大多數的公關連最基礎的勞保都沒有。
並非公關不想保勞健保,實在是聯繫不上本業職業工會根本無法投保,因此目前職業 工會的保障有其迫切性;也並非公關不知道要非法投保在其他業別的工會,但若面臨勞保局稽查,將有年資歸零與保費沒收的風險,當遭遇職災或職業病時也將會因為行業別不符,就算繳了保費也無法請領給付;而作為眷屬加保在家人的投保單位,也僅有健保沒有勞保。
公關勞動對經濟產值的貢獻除因無法被證實而被低估,更是此次疫情停業中受衝擊最甚者,公關儘管入行起薪有可能較一般勞工薪資高,卻需承擔伴隨長期熬夜、飲酒、 吸菸而來的健康成本以及非典勞動處境下社會保險的漏接,如今因無針對既有消費模式的防疫規劃,而暴露在感染風險之下,即便因工作染病也不適用職災給付,即便停業也因為沒有勞保而不適用各類紓困方案。
地方自治條例沒規定 空白授權無法源依據
在4/9(四)與4/10(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論及停業相關法源依據,陳副指 揮官皆指地方政府事涉機關皆有「法源」可以處理,而目前各縣市列管酒店與舞廳的自治條例,如《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高雄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等,皆無流行傳染病相應之停業準則,臺中市與高雄市之自治條例則根本無政府勒令停業之規範。
且就法位階而言,「自治條例」屬效力低於法律與法規命令之下位法,明顯無法作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權勒令停業之法源。此次勒令停業的法源欠缺,侵害憲法保障人民之工作權與生存權,嚴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停業既非防疫之適當手段,反而是造成防疫破口的便宜行事,跳過預告與輔導直接停業於必要性與比例性皆不符,此次停業勒令毫無合法性可言,嚴重挑戰了我國作為一民主法治國家之原則。
本會呼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盡速撤回停業之違法成命並落實監督店家確實防疫,或即刻與勞動部及交通部觀光 局等主觀機關協調辦理紓困/提升補助以彌補停業所造成之防疫破口。
2.不得再於欠缺充分法源依據情況下勒令其他行業別停業。
停工酒店、舞廳紓困方案提案:
陪侍人員紓困方案
1.紓困對象-陪侍人員
2.申請資格-
•無兼職/勞保,以酒店收入為主要收入之公關(由店家出示打卡資料,配合店家 始得申請提升方案)
•於店家工作三個月,每月至少十天以上者 •如公關上班尚未滿三個月但被店家停職,需請店家出示打卡紀錄等紙面資料, 或由經紀人提出薪資證明。
3.紓困金額-
•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2萬元至3萬元。
•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1萬元。 酒店業者紓困與提升方案
•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擴大適用於停業之舞廳、酒店業者,補助教育 訓練費用。
•勞動部《促進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企業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擴大適 用於停業之舞廳、酒店業者,補助員工關懷協助、友善家庭、兒童臨時照護之 費用。
•交通部觀光局《觀光產業紓困方案項目》擴大適用於停業之舞廳、酒店業者, 以「營運損失救濟」、「人才提升培訓」紓困項目,補助營業場所人員薪資、 保費或教育訓練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