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一艘中油工作船在3月底進行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時意外斷纜,便緊急將船隻駛至海岸上停放,但此過程破壞了桃園觀塘臨海的藻礁生態系,更疑似殺害了數株一級保育類生物「柴山多杯孔珊瑚」,環團及在地居民今日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並同步赴桃園地檢署告發中油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說明,海上突然發生強風大浪的確是場意外,可是中油卻在「未經任何專家評估、調查下」徑行讓工作船拖到海岸坐底停放,當時環團以緊急呼籲中油妥善處理,沒想到案發十天後,他們又在4月7日把工作船拖離現場,前後兩次都有纜繩直接沿著潮間帶拖行,對藻礁造成非常明顯的損害。
經過中研院研究員、海洋生態專家陳昭倫頻估,他認為海岸上共有9株柴山多杯孔珊瑚死傷,其中更有6株是中油自己曾以GPS標定,並收錄在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中的保育目標,至於藻礁層則被刮傷約50公分厚,以藻礁1年平均成長0.1公分的速率來看,必須花上500年重新累積。
潘忠政對此形容:「這就像車禍肇事逃逸,只是他們開的東西更大,撞到的東西變成大自然。」他表示,經過學者和環團成員測量,受破壞的面積竟達到0.5公頃,約有半個足球場大小,光用肉眼就能看出被破壞區的顏色明顯比健康藻礁淡上非常多。
「中油明顯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律師陳憲政強調,中油公司在案發當下、後續搶救的兩個時間點都造成疏失,只是為了便宜行事而忽略生態保育,已經造成「故意或未注意」而損害一級保育類生物的事實。
陳憲政指出,從斷纜的3月27日到把工作船拖離的4月7日之間,中油公司一再以新聞稿否認對生態造成影響,拖離當天也同樣未經過專家評估,「顯有煙滅證據之虞」,環團及律師們除了向桃檢告發,更會主張有扣押工作船進行船身調查的必要性,他們呼籲中油應立即停工。
蠻野心足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也補充,中油於案發當日的新聞稿標題直接寫著「未對生態造成影響」,4月10日又改稱「礁體表層確有受損痕跡,但並未破壞柴山多杯孔珊瑚生態」,這就是過程中未妥善面對保育議題的證據。
「海象不佳是意外,對環境的破壞則是人為。」蔡雅瀅表示,台灣不夠重視海洋生態犯罪,此類案件也難以調查,因此野保法的地方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中央主管機關海洋委員會過去對藻礁相關案件的態度都偏向消極,環團希望本次法務部能協助桃檢偵辦中油,並透過本案整合相關單位、程序,建立國家對海洋生態犯罪的偵查機制。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則向檢方呼籲,藻礁生態系的調查不易,更難保存證據,盼檢方儘速選任專家鑑定人進行現場勘驗。張譽尹直言,中油對自己在環評程序中的承諾束之高閣,且當年的環差、環現差程序也未審查當地海象與工程意外之間的風險度。
除了環團走法律程序告發中油,海委會海洋保育署目前也啟動損害調查,預計本周將公布結果,而環保署則回應,若損害不大會要求中油檢討本案,提出未來的應對方法,但若調查證實為大規模生態破壞,則不排除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