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社運發電機 【聲明】從高院323判決中看到威權陰影 2020-04-28 文/永社 今日,高等法院對323佔領行政院的參與者,在一審無罪未定讞的情況下,在二審作出有罪判決。永社對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遺憾。 在323事件之後,檢察官大動作起訴132人,中間因政府撤回告訴乃論之罪,還有21人面臨刑事訴訟程序,一審11人有罪10人無罪,檢察官仍繼續將無罪者上訴。本日判決,8人有罪定讞,7人原本無罪變有罪。相較之下,下令警察驅離的江宜樺,指揮警察驅離的前北市警察局局長無罪;親手拿武器,痛毆靜坐抗爭者,打到群眾滿臉血的警察,至今六年了,人都還找不到,承辦的司法、檢調機關是不是坐時光機回到了1970年代? 據媒體報導(https://reurl.cc/exLZGb),高等法院的判決理由略謂:1. 反對服貿協議送存查的立法委員所屬黨團,仍可透過黨團協商來解決此項爭議。2. 若認為程序有違憲,也可釋憲,且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99號解釋,還有創設暫時性處分的機制,也可暫時停止服貿協議的效力。3. 就算相關機制無法解決爭議,仍可透過選舉,由人民做最後的決定,這些都是合法而理性解決爭議的途徑。 首先,高等法院承審本案的合議庭好像忘記了,當時支持服貿通過的國民黨是國會多數,一旦黨團協商破局後,服貿條例便會直接進入院會表決通過。再者,聲請釋憲便要面臨會不會受理、暫時處分會不會被駁回、司法院遂行這些程序、以及會不會比當時國民黨在立法院通過法案的手腳快……等等不確定的問題,身為高等法院的法官應該也不會不清楚。最後,竟然還想要透過需要至少要等兩年的選舉(總統與立委選舉,在反服貿運動兩年後才會舉行)處理爭議,把投票等同民主。 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想要讓人民被服貿條例荼毒多久?如果我們只能用他們提出的所謂「理性、合法」的方法,根本來不及擋下服貿條例。承審合議庭在這裡提出的「理性」,根本是法官沒社會經驗或是沒國會運作認知的理性,是一種認知匱乏的理性。 台灣民主化、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啟動到現在,究竟我們的司法、檢調系統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人民防衛民主,要承受如此不堪的後果?而逾越比例原則、將人民打到滿臉血的警察,至今仍可逍遙法外。在這樣的判決裡,永社找不到公平和正義,只看到正在清算民主守護者的威權陰影。 *民間司改會「陪你走下去」六週年紀念網站:https://324.jrf.org.tw/ *民間司改會 完整宣判名單: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813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11/16反對憲法訴訟法修法,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 【新聞稿】拒絕憲訴法修惡 1116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 【新聞稿】司法院群龍無首 改革停擺誰能負責?籲請朝野盡速排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