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台灣同婚即將週年,然而仍有一部分的台灣同志無法結婚,當同性伴侶有一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台灣便不承認他們的婚姻。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盟)邀請下,今日全台灣在七個縣市百位平權志工走上街頭,爭取上萬民眾支持「跨國同婚合法」連署,希望儘早補足台灣缺角的婚姻平權。
在「飄洋過海來看你」MV的熱潮下,近日社群內對跨國同婚的討論持續沸騰,伴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一個制度在倡議期間一定會有來自各方的疑慮,這也是伴盟和各個同志組織要積極上街的原因,只有透過持續對話和討論,才能讓疑慮消減。針對近來常見的疑問,伴盟也在官網整理了跨國同婚的法律分析與常見疑慮,希望民眾了解相關資訊後,能夠和伴盟站一起爭取跨國同婚,讓婚姻平權真正實現。
今日(5/9)全台動員的組織包括桃園小蜜蜂、新竹市性別友善行動聯盟、苗栗愛轉來協會、嘉義諸羅部屋、跨國同婚平權聯盟、花東彩虹嘉年華,有上百位平權志工在台灣七個縣市展開街頭連署,預計每位平權志工會和一百位民眾對話,目標爭取上萬人支持。
有民眾對跨國同婚是否能充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表達疑慮,因為另一方的國家並不承認該段婚姻。對此伴盟潘天慶律師回應,基本上只要跨國同性伴侶雙方能夠在台登記結婚,並以台灣為主要居住地,基本婚姻法律問題都可解決,不需要考慮對方國家是否承認,也不需要千里迢迢打跨海官司。如果台灣不承認這段婚姻,對於當事人來說才是毫無保障。
也有人對跨國同婚可能造成的國安問題表達疑慮,對此伴盟許秀雯律師認為,台灣政府為了防止有人利用婚姻移民來台從事不法行為,在查驗婚姻的程序和審核上已非常嚴格,甚至針對特定21個國家設有境外面談制度,針對中國籍有機場面談制度,這些制度多年來早已被認定過於嚴苛、甚至有歧視之嫌,應當與時俱進加以改革。
許秀雯回應,若台灣民眾憂心的是婚姻移民造成非法問題,應該想想跨國異性婚已行之多年,所以結論絕不該是禁止跨國同婚,真正該防的,無論是跨國異性婚或同性婚都要防,但真正該保障的自然也都應該要保障,同性二人婚姻自由與平等權既是大法官釋字748明白宣告應該保障的基本權利,就應該還給台灣公民與外籍同性伴侶在台結婚、共同生活的權利。
伴盟這一年來收到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求助,他們在生活上因為無法結婚遇到嚴峻困境。簡至潔感慨地說,婚姻平權指的是國家應該平等保障人民的婚姻自由,既然異性戀結婚沒有國籍限制,同性戀也不應該有這樣的限制,希望蔡總統與蘇貞昌院長再次帶領台灣實現憲法平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