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總統蔡英文5月24日晚間於其臉書官方帳號上發文, 指政府密切注意香港情勢,在中國人大強立《國安法》後, 極有可能破壞香港既有的民主自由與司法獨立。一旦情事發生變化, 政府將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 停用該條例一部分或全部,取消台灣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 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政府並沒有針對此事詳細說明: 政府考慮停止適用《港澳條例》哪些條文?
停止適用《港澳條例》必須審慎評估對庇護機制的影響
台權會欲提醒蔡英文總統,在當前臺灣缺乏獨立完善的庇護機制下, 僅有《港澳條例》18條勉強撐出政府協助港人的空間, 若是貿然透過《港澳條例》60條停用整部條文, 或部分停用導致18條不再適用, 將會造成台灣法治對港人庇護全面真空。一方面, 這並不符合蔡總統在該則貼文中表達「會在既有的基礎上, 更積極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提供香港人民必要的協助」; 另一方面,即便我們善意解讀,把停用《港澳條例》 所宣誓的意義視同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的制裁意涵, 意即當香港的「一國兩制」已不復存、與中國同為一制, 則香港享有特殊待遇亦會被取消。但《港澳條例》內涵牽涉廣泛, 其中亦包含移民、居留等項目,若停止全部之適用而無配套, 將大幅限縮原已在台或本可來台港人的權益,違背「撐香港」 的意志。
台權會認同在《難民法》完成立法並適用港澳地區人民前, 可以適用《港澳條例》18條作為協助港人之法律依據, 惟政府在停止適用整部《港澳條例》,或作出任何重大變動之前, 應確保有具體可行的法律替代方案,不讓協助港人之措施中斷。
隨著未來臺灣可能解除封關、同時香港局勢愈益惡化, 台權會呼籲政府應立即啟動評估現有及未來可能的庇護機制,化「 和香港人民站在一起」的口頭承諾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