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行政院承諾調整小年夜放假,不要彈性補班才是真放假!

文/全教總

教育部6月16日將召開「研議小年夜調整放假之因應機制暨109學年度開學日相關事宜會議」,因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5月1日修正發布之「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將農曆除夕前一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上班日為放假日,並另行補班。110年2月10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調整2月20日〈六〉為補班日,爰教育部基於親子作息一致之考量,召開會議研擬常態性因應措施。

依處理要點之修正說明指出,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係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且具帶動消費及促進國內觀光之效,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本會認為,既然認為小年夜是國人重視的民俗節日,應將其列為法定放假日凸顯其重要性,另若為達成帶動消費及促進國內觀光之效,更應是放假而非調整另一個放假日上班,本會呼籲行政院應將小年夜定為法定放假日,讓國人在小年夜真正放假。

除了小年夜外,五月一日是另一個應一致全國放假的節日,也才是真正符合教育部所言的親子作息一致,勞動節有上千萬勞工放假,但仍有近百萬人沒有放假,這種不一致也確實造成民眾生活的不便。例如:父母放假,子女仍要上課,少了家庭活動的時間。又如:子女的托兒所、幼兒園放假,父母卻仍要上班而產生困擾。公務機關、學校又因為公務員、教師不放假,但適用勞基法的工友、臨時人員、派遣人員放假,也會造成運作上的困擾。諸如此類,不勝枚舉;一到五一,就會發生。與其形成困擾,不如全國放假,一同紀念勞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