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實習記者呂酈庭
1997年7月1日,香港結束了長達156年的英國殖民時代,正式移交主權予中國,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須落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
香港主權移交中國至今是第22個年頭,但近年來香港民眾上街遊行抗議的事件卻越來越頻繁,包括2014年的雨傘運動、2019年展開的反送中運動等等。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中國政府逐漸透過相關法律、行動來干預香港的自治,在選舉上要求參選人必須完全效忠中國;在教育上則欲通過修正「國民教育」來增加民眾對於中國的情感與歸屬;而在言論控制上,立法限制反對中國治理的民眾不能抗爭等等,逐步限縮香港民眾的權利,使得許多人紛紛上街對抗霸權政府、捍衛自由。
「五十年不變」的約定 「一國兩制」的效力
事實上,在1985年5月,針對1997年香港主權將移交中國政府,中國與英國就曾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聲明中列出了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國政府會確保香港本身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持「五十年不變」。
除了國防和外交外,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維持原有的立法權、行政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然而,「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在近年中國對香港的治理上,顯然已遭破壞。
而所謂的「一國兩制」,在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中指出,「一國兩制」方針中所指的香港高度自治「限度在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並指出在「一國兩制」中,香港應服從於中國。
難以實現的「真普選」
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之後,香港的行政首長都是由選舉委員會投票產生,不像台灣一樣由公民一人一票選出首長。現在香港的首長產生方式是從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中提出,由原先的800名選舉委員增加至1200名,並由選舉委員代替所有公民提名以及選出首長,再交由中共中央任命。
2004年元旦,香港民眾上街遊行,要求香港政府在接下來2007年與2008年的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中落實雙普選,讓民眾能夠真正通過一人一票選出政府官員。然而,最終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按照決定,2007年的行政長官不會由普選產生,而2008年的立法會選舉則是開放了一半的議席由普選產生。
現今立法會的選舉總共有70個席次,其中35個由各選區民眾直選,另外剩下的35個席次則是經功能界別選舉產生。功能界別代表社會上不同職業類別。立法會共有29個功能界別,共選出35名議員。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出5名議員,勞工界選出3名議員,其餘27個界別各選出一名議員。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為2016年立法會選舉與2017年特首普選方法設下框架。選舉委員會維持1200人,特首候選人規定是2至3人,每名候選人更須獲得選舉委員會過半數提名,才可以成為正式候選人,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亦規定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辦法不會修改。但是早在2013年就有許多民間團體提出了「真普選」的方案給香港政府,然而中方仍執意維持原有的選舉方式。
2014年9月至12月爆發了「雨傘運動」(公庫報導),導火線源自當年8月31日發布的決定,香港民眾為了爭取真普選而上街遊行、抗議,示威者佔據香港多處主要交通幹道進行靜坐及遊行(公庫報導),要求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回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框架和候選人提名方案,爭取行政長官選舉的公民提名權,以及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真正遵從民意落實真普選。
最終,雨傘運動並沒有成功達成訴求,然而該次行動卻號召了將近120萬人上街,顯示出香港民眾對於香港政府以及中國政府的高度不滿。(投書)
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當年是香港選舉委員會首次要求參選人繳交「聲明確認書」,當中明訂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觀念。有五名參選人因主張香港獨立或是香港歸英,未通過選委會政治審查,遭褫奪參選權。
2020年原定舉行香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然而日前特首林鄭月娥以新冠肺炎疫情嚴重為由,宣布延後立法會選舉至2021年。同年7月,民主派曾舉辦初選,讓民眾來投票,雖然初選不具實質法律效力,卻能夠藉由初選決定由誰出選相關立法會選舉議席,投票結果顯示,積極參與抗議活動的政治人物及本土派人士獲得壓倒性勝利,也體現了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開始後,香港民眾對於願意挺身而出抗爭的政治人物抱有更高的支持。
香港2020年立法議員選舉,總共有150人登記參選,地方直選將選出35個席次,另外35個席次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所有參選人必須簽署聲明表態支持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不過,當中有12名參選人因拒絕簽署聲明或是反對《國安法》等理由,被質疑對中國不忠誠因而被撤銷參選資格,12名被撤銷資格的參選人多為泛民主派與本土派。本次也是香港立法會歷年選舉中最大規模的一次撤銷參選資格事件。
香港民眾期望推動「雙普選」,多年來卻從未成功,甚至在民選的立法會議員中也多次因參選人理念與中方不同而遭撤銷選舉資格。中方有限度的開放自主自治,同時卻也控制著港民的思考與言論,也曾欲在教育方面加強港民對中國的認同歸屬。
「洗腦式」教育建立港民對中國歸屬感?
2012年香港政府為了建立香港民眾對於中國有歸屬感以及身份認同感,進而要求國小課程需加入一門「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藉由學科的方式傳遞「國情」,用情感層面的方式讓國小學生認識中國,此學科引起了香港社會民眾的質疑與反彈,批評強制推行這項課程,是一種「洗腦」式教育。
「全民行動,反對洗腦,7月29日,萬人大遊行」2012年7月29日,由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主辦遊行示威活動,要求政府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由於該門課程的爭議過大,針對課程中情感教育的部分,教育局宣布需再進行評估與討論,2012年10月,政府宣布擱置課程指引。近年來,也有不少民間團體認為即使政府擱置國民教育獨立成科,但偏頗的愛國元素早已滲透整個教育系統。(公庫報導)
過去香港政府想用學科的方式培養學生對於中國的情感與忠誠,雖然在反國教運動的努力之下未能成功落實,但中共仍以不同手段加強對香港民眾的思想控制,在2020年以《國歌條例》的方式,讓香港民眾必須尊敬中國的國歌。
2020年6月12日,香港政府通過了《國歌條例》,禁止香港民眾侮辱中國國歌,要求民眾不得隨便改寫國歌,不得於不當場合使用國歌,並且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藉由法律要求民眾對於中國抱持景仰。
香港教育局也向香港的中小學發布了通告,在9月新學年開始時全面落實教育學生演唱國歌以及遵守演唱國歌的禮儀。同時也要求中小學必須在元旦(1/1)、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1)及中國國慶日(10/1)的慶祝活動時,於校園中升掛國旗、區旗,並演唱國歌。
國家安全為由限制言論與行動
2019年2月香港政府擬定《逃犯條例》修正草案,起因於2018年香港情侶來台發生情殺案後加害者潛逃回香港,促使港府進行修法(公庫報導),允許香港特區政府向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以及進行法律協助。
《逃犯條例》的修法使香港民眾憂心未來可能會被任意移交至中國受審,陸續對此表達不滿,反送中運動就此展開。2019年6月9日,超過一百萬名香港民眾上街參與「守護香港反送中遊行」,行動一路持續到深夜、警民衝突持續升高,同年6月12日,抗爭者正式提出五大訴求,要求港府撤回《逃犯條例》、撤回針對示威的「暴動」定性、撤銷被捕示威者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用武力、實現「真雙普選」。(公庫報導)
反送中運動期間多次發生警民衝突,造成不少傷亡事故,但最終香港政府僅同意撤回《逃犯條例》,其餘訴求皆不予回應。(公庫報導)
2020年6月30日,中共跳過香港的立法會直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港版《國安法》),並將其納入《基本法》中(公庫報導)。港版《國安法》的制定是由於反送中運動期間,許多民眾高喊「香港獨立」、「時代革命」等口號,以及港民不斷透過網路的方式尋求外國協助,因此,該法明訂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為的是嚇阻抗爭民眾,也控制著香港的言論自由。(公庫報導)
事實上,早在多年前香港政府就曾提出過《香港基本法》第23條修法,2002年時任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的錢其琛更一度呼籲香港儘快完成修訂該法。2003年,香港政府修訂《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草案條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然而當時部分香港民眾認為此項法條將侵害香港所擁有的「自由」價值,在當年7月1日約有48萬人上街遊行抗議,最終因反對聲浪高,修法一事在立法會決議時並未通過,因而終止了其立法程序。現今卻因反送中運動抗爭的聲浪強大,中國政府已不如2003年時的態度,直接略過香港立法會訂立港版《國安法》箝制港民。
中國政府用一部《國安法》,迫使香港民眾服從中國的治理,從政治、教育、言論等各個面向,一點一滴主宰香港民眾的生活與自治。過往「一國兩制」的承諾,實則是要看中國願意給予香港多少程度的自主,而非真正、全然的自主。然而,在動盪的政局之下,至今,香港仍有不少民眾堅守自由的價值,雖然可能不再能以基進的方式抗爭,也不再能夠自由的表達立場,但仍待有朝一日重獲過往失去的自由與自主。「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的抗爭,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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