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昭儒(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專員)
本篇承襲上篇《台灣公部門派遣工作者的基本圖像》,建議讀者可以先閱讀上篇後再讀這篇。
上篇特別將調查到的派遣工分成兩類。第一類為從事醫院的清潔、傳送工作,通常職稱冠上清潔、傳送、機動、服務、勤務、外勤等字眼,為低階服務勞工,第二類則為白領派遣。本文將著重探討第一類。
大部分的第一類派遣工,其薪資水準幾乎落在法定最低工資上下、多半為低技術工作、不要求專業技能。這類工作在筆者過去接觸的經驗裡,未給特休假[1]、勞保高薪低報都是常態,積欠加班費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更別說要雇主給年終、紅利獎金津貼了。這樣的工作可稱是勞動力市場上的剩菜剩飯,令人不禁好奇,究竟是怎麼樣的一群人願意做這樣的工作?
社福體系失靈
張先生是一家公立醫院醫院現職清潔員,現年67歲的他,是一家四口唯一的經濟支柱。約莫十多年前,張先生任職某家以製造電子零組件聞名的公司,因為年紀大加上有舊制勞退年資,公司和他協議退休。從那之後張先生靠著退休金支稱過一段時日,然而那點錢根本不夠支應全家人的生活,為了賺取生活費,他輾轉來到保險公司,學習向客戶推銷保單,然而一輩子在產線上工作,要會業務員那套三吋不爛之舌談何容易,業績一直不理想,後來決定辭掉業務員工作才來到醫院。
張先生一家一直是單薪家庭,一對子女因患有身心障礙,連支持性就業都不能負荷,張太太也無法放下兒女出外工作。張先生從事清潔工作每月有28,000元薪資,這在清潔工也算是高的薪資[2],扣掉每個月房租後,一家人的生活費用僅剩12,000元。張太太母親名下有棟房產,因為社會救助法規定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必須審查配偶財產,以至於這樣的家庭卻無法獲得救助。
台灣的社會福利稱為殘補式模式,亦即社會福利僅在市場和家庭功能失靈才介入。制度設計的目的是要貧窮人口優先透過工作和家庭支持來解決,而非依賴政府救助。例如同一戶的失業人口會被計入虛擬收入;父母的財產也會計入,就算是出嫁的女兒也一樣,儘管自己根本沒有處份的權利。
相較於張先生,洪先生倒是幸運多了,原住民身分的他原先擔任聯結車司機,靠著這份工作所帶來的收入,過去數十年來養活了自己還有前妻的家庭。好景不長,他與妻子離異後,違反交通規則被吊銷駕駛執照,因為不具備其他工作技能,只好暫時屈就,於北部某國立大學從事清潔工作。「以前跑車每月有7~8萬元薪資,換了工作立刻縮水成23,800元,根本沒辦法在應付北市生活的消費物價。」洪先生無奈地說。
這些二度就業的勞工中,除了上述陳列案例外,尚有許多家庭主婦,過去因為生育、教養子女離開職場。待兒女稍大後,為了補貼家用再度就業。她們仍有負擔家務的需要,因此多半選擇離家近、負擔較輕的工作,由於大部份的工作要不工作強度高,需要時常加班,要不則是需要專業技能,公部門外包清潔工作恰好成為她們少數的選擇之一。因此即便這份工作薪資低廉,無升遷機會,沒有年終獎金和紅利,但為了一份只能糊口的薪水,她們仍願意從事這樣的工作。
派遣與工作貧窮
上篇《台灣公部門派遣工作者的基本圖像》內文提到,調查發現派遣、外包勞工有高年資、高轉換率的現象。這些勞工可能長期在同一個人力標案下,從事同樣的工作,卻因為公部門重新招標,以至於頻繁轉換雇主的奇特現象。由於每2-3年就換一家廠商,新得標的廠商會雇用大部分已經在現場工作的勞工,對於合約即將結束的舊廠商來說,這些勞工反而是外包公司的負擔。因此大部份公司的做法是,在合約結束以前,要勞工簽署自願離職書,來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並防止勞工後續提出爭議。
一般營利事業單位為了留住人力、人才,除了每個月發給的固定薪資外,會規劃一套考核、升遷的機制,像是績效/考核獎金、年終獎金、紅利、配股,或是升遷序列,賦予不同職稱、職等和計薪標準。然而對外包公司來說,大部份的勞工並不會長久的待在組織內部,因此沒有設計考核、升遷制度的必要,在筆者長期接觸派遣勞工的經驗,鮮少聽聞有外包公司發給年終獎金,更不用說加薪了。以至於最後看到的,這些勞工的薪資跟隨最低工資調漲的現象。
因債務被強制執行
另一個造成派遣、承攬勞工工作貧窮的原因,是因為所背負的債務。現年65歲的史先生任職於某公立醫院。過去因為幫人作保,當事人欠債行蹤不明,史先生代替償還數十萬元的債務。史先生遭法院強制執行,導致每個月薪資超過三分之二以上都被扣除用來償還債權人。一開始為了避免被執行,史先生透過職時便與公司約定不投保勞健保來避免所得被查,早年機關對外包公司監督管理較為放任,近來由於機關紛紛在採購契約中加入勞動權益保障條款,以及多次發生檢舉案件,廠商漸漸不願意與勞工協議不投保。史先生後來採取另一種方式,於每年5月報稅季節過後便更換同一間醫院,不同的外包公司工作[3],用以規避強制執行。之後法院強制執行變得較為徹底,史先生才放棄這樣的作法。
不得不棲身於公部門的非典勞工
由於第一類派遣、外包工作係以體力勞動為主,不要求勞工具備工作經驗與專業技能,加上勞動強度相較於製造業、營造業來得低,遂成為一些中高齡二度就業勞工的選項。因為公部門對於勞動力穩定的需要,製造了大量的派遣與外包工作,這些工作雖然低薪、毫無升遷機會,更面臨換約就會失去工作的風險,然而對於沒有能力在勞動力市場上獲得更好工作的勞工來說,卻是相對穩定的選擇。
因為台灣社福體系殘補模式,將可能可以接受社會救助的群體推向工作,導致公部門的外包、派遣工作吸納了大量的沒有財產、沒有存款、沒有技術但仍必須負擔平日消費的一群弱勢者來此工作。即使薪資低廉、又時常被外包公司苛扣工資,卻是他們在賴以生存的最後防線。下一篇《派遣工如何墜落(2)_公部門全面轉外包政策》將會探討這些非典工作究竟是如何被製造出來的。
[1]北榮醫院清潔外包商 被檢舉欠1萬
[2]本研究接觸到受訪清潔工的薪資範圍自22,000~28,000元,28,000元為北部教學醫院薪資水準。
[3]法院會依勞健保、稅籍資料來判斷債務人目前有沒有工作收入,若有工作則會向債務人的雇主要求強制執行其薪資;因此過去債務人遭強制行時,只要另外找工作,就無法強制執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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