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公民團體響應香港「12港人關注組」,昨(25)天下午兩點在台北忠孝復興捷運站發起全球20城市響應的「撐港遊行」,號召群眾穿上黃、黑上衣響應,約3000人一同上街遊行。
傍晚抵達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表達訴求,遊行途經中國銀行台北分行,是少數中國在台灣作為官方象徵的機構,主辦方呼籲台灣社會共同聲援,主辦單位一一唱名12港人名字,要求中共政府立即,釋放12人無罪,拒絕送中。最後有遊行民眾點火燃燒中國五星旗抗議,群眾待其燒完即離去。
遊行出發前,蔡瑞月舞蹈社演出「傀儡上陣」舞碼,演出戒嚴時期、舞蹈家蔡瑞月曾因丈夫雷石榆被政府涉嫌以匪諜罪驅逐出境,因此被政府關押綠島三年的事件。象徵政府極權的政治追殺不斷複製、上演。
近年香港反送中行動風起雲湧,許多港人抗議中國政府緊縮一國兩制,加上今年6月中國施行「港版國安法」,許多曾參與抗議的人民擔憂恐被此法入罪。有12名曾參與抗議行動、16-33歲的港人,8月23日時經海路潛逃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拘捕,目前已知扣押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無法接見也無法自派委任律師。
全球共同聲援,要求中國和香港政府應立即釋放12港人,並停止秘密關押,停止阻撓家屬律師面見當事人,安排藥物給有需要的被拘留者,香港官員應與家屬會面並予以協助。更要公開官派律師身份、公開船隻雷達紀錄。台灣民團則呼籲台灣政府,應對任何管道入境的尋求庇護者予以保密,並建立明確法制保障其基本人權。
被拘留者簡介(來源:維基百科)
12位被拘留者曾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被捕,分別為下列11名男性和1名女性:
● 李宇軒(29歲):香港故事成員,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名而被捕,另被指涉嫌洗黑錢。
● 張俊富(22歲):香港公開大學三年級學生,「屠龍小隊」成員,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被搜出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因被扣中國沒有出席聆訊已被法庭頒通緝令,並沒收保釋金。
● 張銘裕(20歲):報稱無業,「屠龍小隊」成員,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被搜出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因被扣中國沒有出席聆訊已被法庭頒通緝令,並沒收保釋金。
● 嚴文謙(21歲):報稱IVE學生,「屠龍小隊」成員,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被搜出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因被扣中國沒有出席聆訊已被法庭頒通緝令,並沒收保釋金。
● 李子賢(29歲):報稱測量員,2019年9月29參與「全球反極權大遊行」被控襲警,涉及金鐘金鐘道暴動案。
● 郭子麟(18歲):香港大學學生,「屠龍小隊」成員,葡國公民,被控2019年11月18日參與彌敦道近窩打老道暴動(香港理工大學衝突)。
● 鄭子豪(17歲):港鐵技術訓練員(2019年已離職),2019年9月30日於灣仔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 鄧棨然(30歲):報稱售貨員,2019年9月30日於灣仔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 廖子文(17歲):中五學生,2019年9月30日灣仔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 黃偉然(29歲):報稱機械技工,涉於2020年1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炸藥,被控製造或管有炸藥罪。因缺席耹訊被通緝。
● 黃臨福(16歲):報稱學生,越南籍,2019年10月14日於旺角警署外投擲汽油彈,同日同地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缺席聆訊被法庭頒通緝令。
● 喬映瑜(33歲):報稱售貨員,患有抑鬱症,偷渡案前2020年1月因涉及上水村屋農地製造炸彈案而被警方通緝。
台灣律師提倡「亞太人權法院」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說,12年輕港人為了避免中共不當法律追訴而選擇離開香港,這些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以及追求夢想的自由。但在海上被中國海警攔截,至今無法與外界聯絡,也無法確認安全,難以想像他們在中國監牢面對什麼樣的環境。
香港抗爭者支援工作台灣義務律師團發言人林俊宏表示,需要更多人發聲、協助12港人,讓中國知道其不合法舉動、假意的辯護手段及黑箱審判程序將被全世界唾棄。
面對中國的壓力,他希望成立「亞太人權法院」,可以處理不人道、違反人權的相關事務,以及審理國家暴力行為,藉以抗衡中國,可以讓全世界人民享受民主自由及人權法治社會。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台灣是APEC(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會員國,台灣應發聲、作為積極倡議國際人權機制的國家,呼籲台灣出席代表應由總統蔡英文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對12港人議題公開聲援,請求中國政府釋放12港人並保障其基本人權,並在APEC提出設立「亞太人權法院」主張。
受壓迫的人應站在一起 持續發聲
自由台灣黨主席羅宜表示,每個地方的人民都有獨立自決的權力,他提到「港版國安法」通過後,中共對香港打壓越來越嚴重,大幅限縮香港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台灣也受到中國侵略 ,呼籲執政黨應落實港人人道援助、便利順暢的救援管道。
綠黨秘書長張竹芩表示,有學者指出香港接下來的抗爭可能轉而地下化、日常化及持久化,類似像是白色恐怖時期。台灣目前有集會、遊行及言論自由,但香港沒有,「目前生活在香港、面臨中國政府集權壓迫的港人的辛苦,不是台灣人能理解的。」她認為,台灣可以當香港的援助,目前台灣推動泰國民主聯盟學生、香港邊城青年及西藏人權組織在台灣都會互相聲援,因為不管發生在何處的打壓,不同國籍的人民都會彼此聲援,代表民主自由是全人類共同追求目標。張呼籲,希望政府制度能夠更完備,能夠接住無法在香港生活下去的人,安全來到台灣生活。
「告訴勇敢的香港人,爭取自由、反送中沒有錯。」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說,聯盟是由有許多女性、媽媽組成,許多人在媒體看到港府暴力對待人民,許多媽媽都感到不忍,也無法接受下一代被國家暴力迫害。她提到,現在香港面對的挑戰更險峻,台灣也經歷過不同政權統治殖民及政權壓迫,一路走來知道民主轉型的不容易,更能理解港人巨大的壓力。
何認為,平民百姓不知道能做什麼,只能不斷發揮公民力量告訴身旁朋友,持續聲援香港人,也支持圖博、聲援泰國,因為「受壓迫的人應站在一起持續發聲」。
港人若經非法管道尋求庇護 民團呼籲台灣政府應及早因應
林飛帆提到,台港唇齒相依,台灣還是中國威權擴張的第一道防線上,「跟香港人打的是同場戰爭」。目前民進黨政府成立「援助香港專案辦公室」,雖不盡完美,希望民間與政府共同將其機制做得更好。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對於12港人若真的來台,台灣對於非尋求一般合法入境方式的尋求庇護者,到底有沒有被保障其基本權益是個問號,因此台灣的庇護機制仍需更健全。她提到,人權團體訴求的並非直接讓非法入境台灣的尋求庇護者立刻就地合法,而是經過一定程序後,對於基本通訊、律師接見、居住、飲食等基本權益是否確保,目前台灣法律中仍缺乏。
王曦提到,台灣政府這幾年勉強遵守「不遣返原則」,但非合法入境尋求庇護者的處境仍令人憂慮,呼籲台灣政府應提早因應,並保障其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