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私校退場爭議持續影響師生權益,董事會把持公共校產被人詬病。教育部擬定最新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後簡稱《私校退場條例》草案)報部行政院,預計今年在立法院通過。
長期監督私校退場的高教工會昨(18)天召開記者會,提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中的漏洞與缺失,包括專案輔導3年間仍保留私校董事改制、改辦利益,未保障學生就讀至畢業、安置教師工作等內容。高教工會訴求,私校辦學不良遭專案輔導時,應禁止改制改辦,全面改派公益董事及公益校長,以退場基金借貸協助該校正常經營。停辦停招後應讓學生就讀至畢業,安置教職員工作,並將校產回歸政府。
解決退場亂象 還是保留私校董事利益?
教育部聲稱《私校退場條例》草案可以解決退場亂象,在9/23報部行政院,可能在立法院本會期闖關通過。高教工會檢視草案後認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遺留漏洞,恐刻意暗藏圖利私校玄機,保留私校董事會的利益空間,批評未來條例通過後,更可能加速師生退場、圖利私校董事。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過去因《私校法》漏洞,私校董事會認為少子女化、辦學不賺錢,思考的不是繼續優化辦學內涵,而是處心積慮清空師生,改制學校、改辦事業或假冒合併等不正動機,過往已經製造出數次的退場災難。2014年起有5間學校停辦退場,分別是高鳳、永達、高美、亞太及南榮,過往的私校退場經驗,沒有一所學校是等到全數學生畢業後才停辦。「若因為私校董事會想要保存鉅額資產,而將師生清空、挪為私有,這是社會不能容忍的事情。」
最新版《私校退場條例》草案,將可能退場私校分成3類型,私校若達到5成以上系所師資質量違規要「預警」,若辦學有違反《私校法》則列為「專案輔導」,專輔3年間可依照《私校法》進行改制、改辦、合併等。3年輔導未改善之私校才會進入「停招、停辦、解散及校產歸公」。
工會認為被教育部列入「預警」及「專案輔導」的門檻太高。草案中設定私校要達到5成系所師資質量違規才會被預警,換句話說就是4成9科系違規仍未達預警,雖然教育部有訂相關師資標準,例如未停招科系至少要7名專任教師、停招後至少5名,但私校為節省成本,可能全改聘兼任教師,例如今年違法自行宣布停辦的稻江管理學院,用非專業師資灌水,學生受教權恐受損。
林柏儀提到,2017年11月當時核定的《退場條例》專案輔導要件還有「全校學生人數未達3千人、註冊率未達6成等」基本要件,在最新版草案被刪除。他認為,很多學校擔憂貿然停辦可能轉型不過,有校產歸公的風險,改而清空師生,把系所規模縮小,例如僅招收一系一班,全校僅百人等,做低效率使用,還是能夠規避專案輔導。
高教工會認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最大問題是,表面宣稱學校按照《退場條例》經專案輔導3年後若未改善,將全面改派公益董事、全面停招,隔年停辦,校產歸公。但教育部4月公布草案時還沒有、9月報部前「暗渡陳倉」加入最後一條條文:若私校專案輔導未達3年,還是可以按照現行《私校法》改制、改辦及合併。
林柏儀批評,此條文恐會讓私校在「專案輔導」期間加速清空師生、改制或改辦其他事業,便可規避公益董事進駐。工會呼籲,教育部「專案輔導」私校應是敦促「辦好學校」,而非加速「辦倒學校」。
工會認為,草案設定私校停招後隔年停辦,未保障在校學生受教權,只要停招後就強制學生轉學。林柏儀說,從過往經驗來看,私校董事會沒有辦學責任感卻仍招生,很多學生就讀後被告知要停辦,或是看電視才知道學校要倒了,根本被迫轉學、失學甚至輟學。以永達技術學院為例,退場時學生有625人,停辦3年後只有339人如期畢業,其中252人輟學,正式私校惡性退場犧牲者。
「可以隨便招生,然後招生後不用負責?」林柏儀批評,學生都是在同樣學制下被招生的,若學校沒有辦學責任感,教育部應不准招生,若經招生就讀者,要有讓其原校畢業的義務與責任。
私校太多應該倒一倒? 師生走人、董事把持校產
亞太技術學院2016年被保全公司怡盛集團入主,隨即停招19科系、刻意辦倒,其間歷經教師欠薪、強迫學生轉學等情事,去年6月已遭教育部勒令停辦。
前教師黃惠芝表示:「逼迫犧牲的師生累積有數千人,獲得好處的是少數私校董事會得到私校轉型、改辦商機。」她提到,亞太董事會惡性辦倒後的校產至今尚未歸公清算,後續接手亞太的3位董事陳政元、王浩及王偉權在教育部默許下,聘任不符合資格的職員當代理校長,持續清空師生後停辦,根本是讓亞太立下參考案例,出現更多惡質倒校潮。
黃惠芝說,亞太上個月開始進行校產拍賣,但是校產是國家長年補助的教學設備,沒有一位現任亞太董事捐資採購,他質疑為何董事會違法欠款,最後卻拿納稅補助的設備買單,解決自身債務?她批評,不公義的《私校退場條例》只會犧牲師生跟公眾利益,創造少數人的財富增長,是比錯誤政策更惡質的霸凌跟偷竊,呼籲立法院不能通過草案。
工會質疑《私校退場條例》草案的漏洞,源自於教育部與私校有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林柏儀說,過去20年來教育部有大量高官退休後轉任私校擔任職位,高達3位教育部長,數十位教育部常務、技職司長等人轉任私校校長、副校長、主秘、講座教授等「雙薪門神」。大量官員要到私校當高官,兩者利益共生關係使得管理裁判的教育部喪失公正客觀進行政策的可能。
他也認為,過往的退場政策及《退場條例》草案的漏洞,教育部對私校只是再進行調查或限期改善,執行沒有魄力的措施。因此工會要向行政院喊話,不能坐視不管,若退場政策要幫助師生,實現教育資產的社會價值,應傾聽教職員及學生的意見。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說,很多人批評「私校太多應該倒一倒」,然而面臨退場影響的是師生並非私校董事,實際上董事會仍持續把持校產。而工會並不反對私校資源轉型再利用,但應該回歸公共使用,而非讓私校董事利用來發大財。工會會持續號召受到退場侵害的師生持續監督、抗議《退場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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