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卡大地布部落再次表達光電撤案 要求縣府主動解約

文/卡大地布部落

今天(11日)卡大地布三大家族拉罕一起帶領族人來台東縣政府前表達部落聲明。

知本光電案從選址開始就是錯誤

羅法尼耀家族代理拉罕陳政宗表示台東知本光電案,從一開始的選址及相關諮商同意程序,就是一連串的錯誤。106年的地面型太陽能選址,中央還沒有相關制度配套,導致地方政府只求利益而不重視社會關係、生態、安全的影響隨意圈地,台東縣政府的知本光電案設計與做法已經落伍且不被部落接受。卡大地布部落從107年2月13日記者會就已經表達意見,要求台東縣政府尊重部落主權,撤掉知本光電案。

卡大地布部落應享有族群自決、尊嚴與文化保存。

瑪法琉家族林文祥拉罕嚴肅說到,知本光電案爭議至已滿4年了,台東縣政府從一開始沒有讓部落參與及沒有來部落諮商,導致現在部落面臨許多的紛爭。我們拉罕看在眼裡,實在很難過。這次台東縣政府的光電開發案,違背了部落傳統決議方式。我們三大家族拉罕為了部落文化提出訴訟,在11月30日我們收到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我們勝訴,台東縣政府這個知本光電案等相關程序都應該停止。我們感謝法官用心理解看到了我們部落的文化權正在被侵害,卡大地布部落應享有族群自決、尊嚴與文化保存。所以我們呼籲台東縣政府快撤案,讓部落族人不要再被這些爭議困擾,可以回到正常生活。

部落將不會與盛力能源簽訂任何協議或契約

擔任部落主席之巴卡魯固家族林茂盛拉罕進一步指出,在今年7 月16日部落會議時,部落會議也已經決議撤案,意味著部落將不會與盛力能源簽訂任何協議或契約。部落也已發文給台東縣政府,希望台東縣政府可以與盛力能源公司解除合約。但台東縣政府仍然不願意知本光電案撤案,部落族人十分不解。林茂盛拉罕提到因為光電案今年有特別去台北拜會能源局長說明部落的處境,現在既然法院也已經裁定認為這樣的綠能開發案是侵害部落權益,希望經濟部能源局及廠商盛力能思考能源轉型,也應該重視社會公平正義,不要繼續侵害部落權益與文化,希望中央政府經濟部能源局及廠商盛力都能尊重法院裁定,不要抗告。

呼籲經濟部跟盛力公司尊重法院裁判,不要抗告

法律扶助基金會謝孟羽專職律師指出,在這個全台首例針對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瑕疵的裁判中,法院援引經社文公約之內涵,肯認「自由、事先和被告知同意」原則(FPIC原則)為原基法第21條之核心。法院更進一步指出,部落未於期限內召集部落會議,就代表部落拒絕行使同意權;但諮商辦法卻允許地方政府代行召集會議,已經牴觸FPIC的自由原則。法院同時強調,由地方政府代行召集會議,將架空部落的主體地位和自主性,也會牴觸公政公約第1條保障民族自決權的意旨。再者,法院也認為盛力公司取得電業籌設許可之後,整個開發案已經進入具體執行階段,絕非廠商、經濟部或原民會所謂可行性評估的先期作業程序,而不須踐行原基法第第21條。因此,卡大地布部落提起撤銷籌設許可之訴訟,確實有勝訴的可能。謝律師呼籲經濟部跟盛力公司尊重法院裁判,不要抗告部落有機會修補因為開發案所造成的裂痕,重新凝聚共識,再來決定部落傳統領域該何去何從。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律師特別提出,台東縣政府還有機會懸崖勒馬,終止與盛力公司的契約,終止知本開發案。台東縣政府和盛力公司在107年簽訂租賃契約,出租161公頃知本溪口沖積扇,然而租賃契約第15條第3款要求:「盛力公司應將其所承諾回饋的事項及部落參與的機制,以契約或承諾書形式與部落簽約,並報台東縣政府備查,以保障部落權利。」,而且依據租賃契約第17條第1款第11目,如果盛力公司未能與部落簽約,台東縣政府可以催告盛力公司簽約,三十天後,如果盛力公司沒簽成,台東縣政府就可以終止租賃契約。因此我們呼籲台東縣政府應盡速催告盛力公司,如果三十天後部落還是不與盛力公司簽約,台東縣政府應立即終止與盛力公司的租賃契約。

另外依據租賃契約第17條第1款第4目規定,如果盛力公司違反契約,嚴重影響台東縣政府的名譽,台東縣政府也可以終止租賃契約。到今天為止盛力公司未能與部落簽約,已經違反租賃契約,且讓台東縣政府背負侵害部落文化權、侵害部落自決的罵名,嚴重影響台東縣政府的名譽,因此台東縣政府也可以依租賃契約第17條第1款第4目終止租賃契約。

記者會最後,卡大地布林茂盛部落主席重申,代表卡大地布部落向台東縣政府要求,立即進行光電案解約程序。也呼籲饒縣長不必背負前人錯誤的決策,若不立即催告廠商,解除與盛力能源的契約,恐召來圖利廠商之嫌。希望縣長可以尊重部落主體,落實對部落的承諾,成為一位令原住民族人尊重的好縣長。

部落不是反對綠能,而是這次的知本光電案突顯了在實踐部落諮商同意權的過程中,始終未能遵守程序正義,卻要族人面對「不正義程序產生的不正義結果」,這讓部落憤恨難平。現在,代表卡大地布部落及附上402位族人的連署書,向饒縣長表達我們訴求:光電立即解約、尊重部落主體。我們希望還有機會,能與你分享這片土地的美好。

發言流程:

1.引言:陳政宗代理Rahan
2.林文祥Rahan發言
3.林茂盛Rahan 發言
4.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謝孟羽
5.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
6.部落代表遞交陳情書
7.媒體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