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因應全球綠能發展趨勢,近年台灣政府也擬定2025非核家園等再生能源政策方向,尤其經濟部即將在明(2021)年元旦實施「用電大戶條款」,究竟目前台灣的太陽能光電發展狀況如何?
12月24日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工廠屋頂太陽能光電板裝置率僅有2成,換句話說仍有8成工業區屋頂「光禿禿」,尚未妥善裝置太陽能光電板,並將太陽能轉換為環保節能的「綠電」使用。
環團呼籲經濟部等各部門應積極盤點工廠屋頂狀況,提高綠電發展機會,並提出相關政策要求廠商肩負企業社會責任,達到綠能發電與生態保護等目標。
「用電大戶條款」即將實施 環團調查發現各地工業區屋頂仍有八成未設置太陽能光電板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近年政府不斷強調2025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等政策目標,尤其隨著疫情影響,歐美各國也開始制定淨零碳排等減碳目標。甚至以企業的角度來看,包括Google等企業大廠也要求旗下相關供應商,在產品的製造過程中必須使用綠電。其中,國內半導體大廠台積電今年也宣示,預計在2050年達成全球據點100%使用再生能源等目標。
尤其立法院去(201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並依據第12條第4項訂定俗稱的「用電大戶條款」,全名為「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該辦法明訂5000瓩(KW)以上的「用電大戶」,包括石化、鋼鐵、電子、半導體等相關廠商,必須在五年內完成設置10%綠電裝置等相關規範。該辦法預計在明(2021)年元旦上路,受影響企業預計有300多家。
以現況來看,蔡中岳強調,綜觀國內外局勢與相關政策,所謂「拚綠電」不應該只是口號,政府也應設定相關規範並實際執行。尤其目前國內「工業製造部門」排碳量與用電量皆超過50%,這些工業部門的「用電大戶」應優先肩負企業社會責任,改為使用綠電等減少污染的方式進行產品相關生產。然而環團盤點各地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發現,目前仍有八成廠商未裝置太陽能光電板、使用綠能的狀況仍不佳。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進一步指出,環團透過空拍與Google Earth的方式,調查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大發工業區、鳳山工業區,以及台南永康工業區、台中工業區、新竹科學園區、桃園觀音工業區,並擴及新北五股工業區與崁頂工業區等,發現將近八成的工業部門屋頂未加裝太陽能光電板,綠電使用情況並不積極,未來仍有更多綠電發展空間。
環團進行空拍與疊圖分析 發現政府低估綠電發展狀況
針對現況太陽能光電板裝設狀況不佳的情況,蔡卉荀指出,根據工業局統計結果顯示,2016年到今年的太陽能光電板實際安裝容量約達803MW(等於0.803GW),然而工業局對於2025年綠電裝置設定目標,僅設定為1246MW(等於1.246GW)。他痛批,從空拍圖進行分析可以發現,目前各縣市工業區屋頂大多仍未裝置太陽能光電板、「光禿禿」一片,倘若妥善裝置光電板,未來可產出的綠電容量絕對可超過工業局的目標值。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進一步說明,環團盤點隸屬於經濟部管轄的62個產業園區、6個加工出口區,以及科技部管轄的11個科學園區、農委會管轄的1個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再加上各縣市政府轄下共113個地方型工業區,全部列入盤點範圍後進行GIS疊圖分析。
同時,環團扣除較無經濟誘因、面積小於100平方公尺的屋頂面積,再以每10平方公尺可進行1000瓦(等於1KW)發電比率進行換算,發現上述地區的建築屋頂僅進行50%面積的利用與光電板裝置,總共可達到3504.76MW(約等於3.5GW)的發電容量。魏揚強調,環團的面積估算範圍僅限於「都市土地中的合法工業區」屋頂,倘若將非都市土地的合法工業區也加入盤點,綠電供應量將會更大。
魏揚反問,工業局將2025年綠電目標值設定為1246MW(等於1.246GW),然而環團將當今工業區既有建築屋頂進行粗估計算,已可達到3504.76MW(約等於3.5GW)的綠電狀況,這之間的落差究竟是政府未積極盤點?還是有更多嚴謹的篩選機制?魏揚認為經濟部未進一步提出說明,也難讓環團有更多參考依據進行監督。
蔡卉荀也強調,尤其目前中美貿易緊張,已有不少台商回台找地設廠。透過經濟部「投資台灣事務所」網站資料顯示,截至12月18日為止,已有757家台商通過回台設廠審核,投資額總計達1兆1600多億元。他認為若妥善將既有廠商的廠房屋頂,加上回流台商廠房屋頂,以及各地工業區廢水處理廠、停車場等公有設施屋頂皆進行光電板設置,未來可達到的綠電容量也會更高。
政府資訊未明 環團批公部門應積極盤點、有效宣導發展綠電
以目前的綠電發展概況來看,魏揚指出目前綠電的使用分為兩種,一種是廠商「自發自用」,也就是自己廠房屋頂太陽能光電板所產出的綠電,提供給自己的工廠供電與進行產品生產等使用。另一種則是廠商與台電簽署相關契約,將自家廠房屋頂產生的綠電賣給台電,收取相關收入等,目前也有廠商同時透過上述兩種不同的使用方式發展綠電。
魏揚強調,未來政府針對「用電大戶」應有所規範,讓廠商進到企業社會責任,達到自發自用、降低汙染等效果。而非未盡到企業社會責任,還透過綠電賺取利潤等。除此之外,蔡卉荀也指出,目前也有聽聞部分廠商不願裝設太陽能光電板是因為擔心利潤不夠、以及造成廠房安全相關疑慮等。
蔡卉荀認為,企業必須為自己的用電量「負責」,同時政府也應優先解決企業「加蓋」建築等狀況,並積極宣導「屋頂型」綠電相關措施。他進一步提到,尤其有不少合法廠商在自家廠房建築上加蓋建築,形成另一種「違建」,導致無法加裝太陽能光電板等問題。
對此,蔡卉荀強調,政府應優先盤點企業廠房屋頂可利用的面積,並將「加蓋違建」進行處理,如此一來也可增加鋪設太陽能光電板的面積與範圍。同時政府也應積極宣導綠電相關措施,尤其太陽能光電板架設於廠房屋頂時,本身也有助於廠房降溫、防水等,政府應讓企業瞭解更多相關資訊,也才能有效解決企業的疑慮。
尤其環團痛批,連最基本的「光電板設置面積盤點」內容,公部門與環團所盤點出來的結果不同,代表政府應更公開相關資訊,讓環團參與瞭解與討論。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也提到,公部門遲遲未公開所謂的「用電大戶名單」,導致環團也無法進行更多關於綠電的監督及參與。他認為政府應將勞動基金、國保基金、退撫基金等金額優先投資於使用綠電的企業,並積極擬定相關政策,不僅可達到鼓勵企業使用綠電的效果,也可確實達到綠電發展等願景。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陳婉娥也呼籲,政府各部會應提出相關的評估與報告內容,讓企業在提高屋頂光電設置綠的同時,也能兼顧環境、土地、水資源等保護措施。同時政府也應積極回應工業部門、社會大眾對於綠電的疑問,並讓環團有更多參與的管道與空間。
記者會尾聲,蔡中岳表示,環團的立場主要在於呼籲政府積極「盤點」工業廠房等可裝設太陽能板的屋頂面積,待盤點完整後,再進行後續關於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等相關討論。他強調:「我們希望政府一階段、一階段來,而不是連『盤點』都沒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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