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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未同居伴侶條款應準用刑事程序!家暴法修法公聽會
2022-09-07 @ 9:30 上午 - 12:00 下午
文/立委范雲國會辦公室
時間:2022年9月7日(三)09:30 – 12:00
地點:紅樓101
「未同居伴侶條款應準用刑事程序!保護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家暴法修法公聽會
去年底高嘉瑜委員發生的親密關係暴力事件,震驚社會。然而,未同居伴侶遭遇親密關係暴力案例,其實並不少見。根據衛福部現有數據,近五年,未同居的被害人人數已經成長三倍,去(2021)年被害人數接近六千人,今(2022)年上半年更已有近四千人。而真正的數字,可能遠遠更多。
其中,有八成的被害人,都是女性。高比例的女性被害人,代表這不只是親密關係暴力,也是一種性別暴力。而法律的缺漏,再是顯現了法律中的性別不平等。
事實上,家暴法的適用範圍,早在2007年就從「事實上之夫妻關係」擴充為「同居關係」,2015年再納入「未同居伴侶」。只要雙方是「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的親密關係伴侶」,即便未婚、未同居 ,有一方遭暴力對待,被害人即可尋求支持。
既然已經被家暴法納入,為何這一群人,仍面臨暴力難以有效中斷的問題?
這是因為,這個「未同居伴侶條款」,並沒有準用「家暴法刑事程序」。導致被害人報警後,警方雖然可以受理,但無法以家暴法中的刑事程序,進行逮捕、拘提、釋放後附帶刑事命令,法官亦無法透過預防性羈押,立即終止暴力。除此之外,因應數位時代新型態的性別暴力(如: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甚至用以威脅等),也是家暴法需要面對的挑戰。
對此,立委范雲將召開公聽會,邀集法律界學者、執業律師、服務被害人的婦女團體、地方家防中心、社會處出席,為了讓家暴法更全面且有效的保護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結合學界、法界、實務界,與政府部會進行對話。
【與會發言者】
立法委員 范 雲
立法委員 高嘉瑜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盧映潔
國立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林志潔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 陳慈幸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杜瑛秋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王玥好
德臻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郭怡青律師
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張安婷律師
臺北市家防中心成人保護組組長 李恩琪
屏東縣社會處社工科科長 戴如玎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 張秀鴛
內政部警政署副組長 黃柏燊
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 林彥均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法官 徐淑芬
司法院刑事廳 法官 文家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