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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賴清德詐欺購屋當樂捐,苦攤商被逼迫遷難生存
2018-11-14 @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麻豆市五市場反契約暴力反迫遷自救會
時間:2018 年 11 月 14 日(周三)上午 9:50
地點:民進黨中央黨部(台北市北平東路 30 號)
民國 84 年,臺南縣麻豆鎮公所因欠缺徵地建屋的資金,以標租方式招攬麻豆鎮民投資第五市場開發,來籌措相關經費。當年第五市場店舖以 700 萬~1100 萬做為底標,此金額遠高於當時臺灣所有市場的攤舖標租金的價格!當年得標總額共計 6 億 6000 萬元,市場的營建總經費為 6 億 1100 萬元,麻豆鎮公所獲取利潤有 5000 萬。
這筆為數不小的標租金全是市場百姓畢生的血汗錢!當年攤商以借貸、標會……等方式籌措這一大筆錢來參與市五開發案,是因為當時政府承諾得標人有 「永久使用」店舖的權利。等地上物蓋好了,鎮公所卻遲遲不拿出契約書,直到得標人繳完一半標金才拿到契約書,契約條文寫的卻是「捐獻樂捐金」?
90 年,經高等法院判決,麻豆鎮公所與麻豆市五攤商達成協議,雙方修正 契約內容後正式簽訂第一張合約,契約中載明五項保障訴求。依地方制度法規定, 民國 99 年臺南縣市合併後,臺南市政府須概括承受攤舖商與麻豆鎮公所之間的 契約。但是,臺南市政府竟單方面要求攤商必須以制式「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 (舖)位使用行政契約」續約。該合約否認 90 年麻豆鎮公所與麻豆市五攤商之協議,否定攤商對於該店鋪與攤位的永久使用權。
南市府沒有經過合理協商與提出相關配套機制,竟然提告麻豆市五的攤舖商 佔用市場地,欲強勢收回攤舖並追討市府單方認定的「不當得利」,每戶被追討金額 98 萬~189 萬元以上!攤舖商們不但辛苦一輩子的近千萬元的積蓄全被南市政府吞沒,現在每戶還必須揹負 98 萬~189 萬元債務!
更甚者,大批調查局人員在12日早上突然帶走一名婦人,表示已入侵自救會LINE群組,知道不法情事,以恐嚇方式審問婦人。我們也將說明當日情況,控訴這種赤裸裸的綠色恐怖。
我們拒絕與南市府簽訂此不平等行政契約。如果南市府要求收回攤舖,應該依照原契約規定,提出合理補償,還給市場百姓一生努力積攢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