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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 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發佈暨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成立三週年茶會
27 6 月 @ 2:00 下午 - 4:30 下午
文/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雲林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時間】 2024 年 6 月 27 日(四)14:00
【地點】 政大公企中心六樓 A646 會議廳(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號)
【主辦團體】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雲林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以英國「離岸再生能源發展最佳實務指南:漁業聯絡制度的建議」為基礎,參採我國法律法規,以及總結三年多來的在地漁民、政府機關與離岸風電行業之議合經驗,編製《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其目標是促進離岸風電行業與漁業持續進行對話以解決互動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最大程度實踐兩個行業之間的共存。
為實現 2050 年淨零目標,離岸風電行業正在迅速發展以減少國家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幫助確保能源安全。隨著離岸風電行業的發展,它必須持續瞭解在地方及國家層級對以海為生的其他人群產生之影響。
《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是為離岸風電行業(包含開發業者及營運業者)和台灣西部沿岸及台灣海峽海域的漁業(包含商業性漁業和家計型漁業)所預備。本指南強調以合作的精神為兩個行業的長期共存奠定基礎。為實現長期共存,需要兩個行業之間進行有效的聯絡,以便充分瞭解潛在的影響、共存的機會和排擠的因素,並引導適當調適對策的建立。
《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提出七項建議與離岸風電行業:
1. 建立漁業聯絡制度:每座離岸風場都應發展自己的漁業聯絡計畫,並且貫穿風場全生命週期。拜訪漁港是建立當地關係的最佳方式,至少指派一位公司漁業聯絡人,並設立全年無休的聯繫電話。
2. 海上通訊:儘快針對兩個行業互相認可的船舶無線電管道以利進行及時溝通。
3. 漁業調查:透過標本戶問卷調查與漁港實地調查,再輔以文獻回顧來瞭解漁業現況。
4. 持續溝通:在環評通過後、風場設計最終定案前,離岸風電業者自願性舉辦多場公開會議。
5. 安全區:兩個行業應儘快針對互相認可的安全區劃設技術規範進行討論。
6. 使用漁船:離岸風電業者應與漁業利害關係人說明戒護船的最低要求與其他可能的工作機會。
7. 刺網漁具:離岸風電業者應將協助漁具漁法改良列入漁業影響減輕對策與漁業共存方案。
在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停頓之際,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再次強調:透過《台灣離岸風電與漁業聯絡指南建議》建立最佳實務(Best practice)才是離岸風電長遠發展的關鍵。台灣的裝置容量增加極快,但不論是漁業利害關係人溝通或是海洋空間規劃法制,都沒有建立最佳實務。西部海域空間即將使用殆盡,終究台灣還是需要足夠的海域與社會接納才有離岸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