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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台灣首次CRC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兒少代表與NGO共同回應結論性建議與後續行動

2017-11-24 @ 11:30 上午 - 12:30 下午

文/CRC民間監督聯盟

台灣自1993年確立「兒童最佳利益」作為處理兒童事務之最高原則,歷經2011年兒少權法大幅翻修,2014年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讓CRC的權利規定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公約之解釋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直到現在進行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廿四年來,再加上近年已歷經五次的國際人權公約審查,政府各部門對於CRC理應並不陌生,甚至許多人誤以為台灣已經建置了高標準的兒少人權法制。但過去一週,國際審查委員透過每一個精準的提問,一再的點出台灣兒少人權從基石就不夠穩健,再加上「年齡歧視」有色眼鏡與「過度傾斜的保護思維」,導致兒少無法從小在目睹CRC人權標準的實踐執行中學習與發展,自然而然地學習什麼是人權,國家難以穩健跨出第一哩路以落實兒童人權…..

CRC民間監督聯盟從委員與NGO、兒少及國家的對話中發現未能落實兒少人權的困境,主要來自於:過度的將兒少當作是需要保護的客體、沒有將兒少視為具有權利的主體,依然被結構性的排除於討論機制。且中央主管機關僅是靠訂定法規來維護兒少權利,卻忽略若未能理解公約實質內涵,執行這些法規的具體作為,往往正是剝奪兒童及少年權利的兇手,在CRC民間監督聯盟許多團體的經驗,政府口中捍衛兒少權利的法律,僅只是政府用來掩蓋侵害兒少人權的遮羞布。從政策規劃、預算、執行到監測,缺乏CRC公約各個權利相互依賴且不可分割的整體性的思維,缺乏高層級的資源整合與跨部會的政策協調機制,也沒有監督機制確保政策落實能符合CRC人權標準,當兒少權利受損時亦投訴無門,導致跨部會、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產生許多人權落實的漏洞。

明天(11月24日)早上,國際審查委員會將發表我國首次CRC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數算我國兒少人權落實成果,再針對最嚴重的剝奪兒少人權現況提出憂慮與具體建議,並要求限期改善。國家發佈結論性建議記者會結束後,參與本次審查程序的兒少代表、NGO團體代表等將立即在福華文教會館門口召開民間回應記者會,發表共同聲明,並針對結論性意見中的各議題說明民間社會的下一步行動,期待能在下一次國際審查(2022年)前,我國兒少人權有具體改善,敬邀前來採訪。

時間:2017年11月24日(五) 11:40~12:10
地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門口(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

出席兒少代表:國立彰化高級中學林宗洧(17歲)、客家電視台小O事件簿小記者官愛(自學生,12歲)、十八ㄊㄨㄥˊ人基地徐伯瑜(輔仁大學,主責培力兒少代表)與多位撰寫兒少報告、出席兒少會議之兒童及青少年。

出席團體代表:CRC民間監督聯盟葉大華召集人、勵馨基金會紀惠容執行長、曹宜蓁總督導、台少盟吳政哲督導、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陳志遠執行秘書、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彭治鏐副秘書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詹政道主任、台灣兒童權益聯盟林月琴執行長、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中華育幼機構關懷協會鄭偉銘組長、青平台基金會…..持續增加

明細:

日期:
2017-11-24
時間:
11:30 上午 - 12:30 下午
活動 標籤:

地點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