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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保障原民文化 大法官釋憲聲請

2016-03-04 @ 10:30 上午 - 5:00 下午

文/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等團體

千百年來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原住民族,堅持傳承祖先狩獵智慧與文化,到了今天卻一個個淪為犯人?

依司法院網站資料,過去十年多來,全國約有230位原住民為自己或族人上山狩獵遭司法審判,其中97%的族人遭法院以野生動物保育法判決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族群則以布農族最多。一旦遭法院判刑確定的原住民,除了刑罰制裁外,並依槍砲條例永不得申請獵槍許可,所持有的獵槍執照將遭撤銷,獵槍則遭到沒入,等同剝奪原住民生存權。但台灣原住民族仍不斷的用生命、身體維繫傳統生活文化,而執法者卻不斷的用野動法等惡法羅織族人入罪,截至自今年(105)農曆年至228連假間,全國已經發生16位族人因狩獵遭到逮捕,平均每天逮捕一位族人,這在高喊轉型正義及標榜尊重多元文化的今日,顯的異常諷刺。

布農族人王光祿為了年邁母親,利嘉部落的卑南族人潘志強則因女友家長來訪,山上狩獵展現原住民男人該有的責任,卻紛紛遭法院認定自己食用非屬文化而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確定。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等團體及律師團,將陪同兩位族人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希望大法官能宣告野生動物法第21條之1違憲,以搶救瀕危原住民族狩獵文化。


時間:2016年3月4日(週五)上午10:30
地點:司法院門口(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流程:
時間 內容 人員
10:30~10:32 主持人開場 原住民青年陣線Savungaz‧ valincinan
10:32~10:35 儀式 當事人 潘志強
10:35~10:45 聲援團體發言 官大偉教授(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斛谷Hugu ( ICCA協調員)
文志榮律師 (法扶律師)
當事人潘志強、王光祿
10:45~10:50 釋憲案遞狀 律師團、當事人
發起團體: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原住民守護領域聯盟(TICTU)、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

 

明細:

日期:
2016-03-04
時間:
10:30 上午 - 5:00 下午
活動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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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司法院門口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