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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平等不能再等,請法院即刻准許同性伴侶結婚登記
2017-08-08 @ 8:00 上午 - 5:00 下午
文/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平等不能再等,婚姻平權釋憲後,同性伴侶繼續循司法程序,要求法院即刻准許同性伴侶登記結婚!
2014年8月1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號召30對同性伴侶至戶政機關登記結婚被拒後,義務協助其中三對同性伴侶進行司法訴訟,三個案件於2015年4月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陸續開庭審理,同年8月伴侶盟律師團代理祁家威先生聲請釋憲,其後,三個案子皆暫停訴訟,等待大法官釋憲結果。
如今大法官已做出釋字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結婚違憲,三案於是續行訴訟程序,其中方敏、糖糖案將於8月9日上午9:30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一法庭開庭,這也是釋憲出爐後,第一個開庭的同性結婚登記個案,攸關兩年內同性伴侶可否直接依據釋字748號解釋登記結婚。
伴侶盟律師團主張,當初戶政機關拒絕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理由在於:依據民法及相關函釋,現行民法僅保障一男一女的異性婚,不保障同性二人結婚。如今行政機關的拒絕處分所依據法規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而無效,自不能再作為禁止(拒絕)相同性別二人結婚登記之依據,並要求法院判決三對同性伴侶可即刻適用民法登記結婚。
若本案勝訴,代表同性伴侶將不再需要等待立院修法或兩年期間就可登記結婚!
三對伴侶的相關故事請參照伴侶盟官方網站: https://tapcpr.org/marriage-equality/story
記者會將於開庭結束後召開,律師團將公開說明本案的意義與訴求,並提供相關論述資料,誠摯邀請記者朋友到場採訪,並持續關注婚姻平權相關發展。
時間:2017年8月9日 早上9:30開庭結束之後(須視實際開庭時間長短)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大門口(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5號)
主持人:簡至潔(伴侶盟秘書長)
發言人:
許秀雯律師 (伴侶盟理事長、祁家威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
莊喬汝律師 (伴侶盟律師團成員,祁家威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
潘天慶律師 (伴侶盟理事、祁家威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