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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抗議長榮公司強取文宣:唾棄愚民政策,拒絕專制管理
2017-03-27 @ 4:30 下午 - 5:00 下午
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時間:3月27日下午四點半
地點:桃園市區勞工育樂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訴求:
1.空服員職業工會已取得協商資格,要求長榮公司正視以及面對工會運作,立即與空服員職業工會進行勞資協商。
2.要求長榮公司針對「抽取工會文宣」、妨害會務運作乙事道歉,並保證往後不會有任意抽取工會文宣之行為。
自去年7月至今,共計有2592名長榮航空空服員,為了改善職場環境、爭取勞動條件,加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從去年年底開始,工會向長榮公司提出協商的要求,卻屢遭長榮航空公司的技術性拖延,甚至欲以連員工都不知道勞方委員是誰的勞資會議來取代,本會對於長榮航空至今仍不願面對時代趨勢、尊重勞工協商權益,感到相當遺憾。最終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的介入之下,於3月23日開始,為期三個工作天的時間來核對本會會員名冊,是否超過長榮公司空服員的一半人數,以符合團體協約法的協商資格。詎料,尚在工會與資方核對名冊之際,長榮航空公司竟然強行收走工會於員工信箱所發放的文宣。
長榮航空於3月23日下午,派出辦公室人員強行收走工會的招募文宣、特刊以及「一人一信要求公布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的文件,而在強行收走工會文宣的時候,連帶也將部份員工的私人文件一併清空,當工會代表向公司協理表達質疑時,協理不斷表示:「這是來自更高層的命令」,隔日(24日)即發出公告,表示不允許「外部單位、廠商」放置「廣告文宣品」,否則將對發放者以「園區安全適當管制措施」予以懲處。
首先,工會並非外部單位或廠商,放置的文宣是工會文件也並非廣告文宣品,工會法第35條保障工會會務運作的權利,長榮航空公司此舉已經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此外,公司宣稱信箱是「公務用途」,因此要將工會文宣抽走,對於此點工會也深感困惑,因為時常有絲襪廠商或醫美診所的傳單投放其中,卻不見公司的強勢動作,偏偏在勞資關係正要展開新頁之際,只抽取工會文宣。最後,公司還發了一個用字遣詞相當不正經的公告來解釋公司的動作,諸如「鴨霸啦」、「老娘時間很多膩」、「浸水桶」,這難道是一家五星級航空公司該有的格調嗎?
長榮航空長期以來都是家族統治,管理文化相當傳統專制,此次強取工會文宣事件中,公司依然想要使用愚民政策來面對員工,實屬不智。
新的勞資關係時代已經來臨,對於長榮航空不願意面對勞工意識抬頭,卻意圖用「愚民政策」來箝制員工的思想,本會感到十分遺憾,除了已經重新發放文宣外,並且預計於3月27日下午四點半,於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召開記者會。當日下午三點是桃園市勞動局主持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公司勞資協商資格認定會議」,由於本會人數已經確定超過長榮航空公司空服員的一半以上,已經取得團體協約法的協商資格,因此四點半時本會將召開記者會,宣示工會即將踏出勞資關係的第一步,也希望公司揚棄過去傳統的專制管理思維,以開放而民主的態度面對工會存在的事實,共同來改善長榮航空公司的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