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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景山集團囂張違法,交通部成殺人幫兇
2022-08-23 @ 9:00 上午 - 9:30 上午
文/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時間:111年8月23日(二)早上9點
地點:交通部( 100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訴求:
1. 交通部應立刻依法要求景山交通集團限期改善、停止部分營業甚至撤銷其營業執照。
2. 交通部亦應對其他違法企業依法處理。
景山交通集團(盧廷景名下的18家運輸公司)過去曾被指出有「三多」:「交通違規多」、「違法超時多」與「肇事死傷多」,景山交通集團也有多次業務過失致死的紀錄,近期最嚴重的就是107年大貨車駕駛陸凌晨國道開車打瞌睡,撞死2名警察和1名貨車司機,最終查出該名駕駛連續上班22天,其中至少有7天工作超過12小時。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下稱臺貨產工),近期接獲景山交通集團員工陳情,反應「出勤一次3天兩夜一直都是正常的事情,甚至也有過一週才下班打卡一次」,經臺貨產工於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查詢,自104年開始就有違反「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的紀錄,直到今年仍有持續違反的紀錄,顯然即使發生重大事故,至今超時過勞的狀況仍未改善。
此外,景山交通無視法令與政府的行徑越來越囂張,永益通運公司員工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動檢查,員工等了近四個月都沒有收到勞工局的通知,在本會協助下才收到勞動檢查的結果「公司規避、拒絕檢查」,景山交通不只罰不怕,現在更直接拒絕勞動檢查, 除了景山交通外,2021年違反勞基法十大事業單位,從第三的花蓮客運開始,第四的中興大業巴士、第六的指南客運、第九的嘉里大榮物流和第十的國光客運,有五間企業都是運輸及倉儲產業,據此,交通部的管理真的有問題。
臺貨產工在過去就有召開記者會呼籲公路主管機關交通部不應放任企業違法,但交通部置之不理,像景山交通持續剝削勞工的行為易引發重大事故,顯已妨害公共利益及交通安全,今年111年7月高速公路已發生5件死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經分析其中有4件事故均與駕駛人疲勞、分心而追撞前車有關。然交通部交通部在(7/29)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要針對貨運業重大公路事故,造成人員死亡超過3人或死傷超過10人或傷害超過15人,並有肇事責任者,將強制在該業者所屬車輛加裝全球衛星定位功能系統(GPS)及營運車輛監控管理系統。但此次修法對於事業單位完全沒有遏阻力外,過勞的問題也完全沒有解決。
依據公路法第47條第一項「汽車運輸業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公路主管機關得為下列之處理:一、限期改善。二、經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改善而無成效者,得停止其部分營業。三、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依據公路法第 77 條第1項「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違反依第七十九條第五項所定規則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或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並吊銷其非法營業車輛之牌照,或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依據第79條第五項「汽車及電車運輸業申請資格條件、立案程序、營運監督、業務範圍、營運路線許可年限及營運應遵行事項與對汽車及電車運輸業之限制、禁止事項及其違反之罰鍰、吊扣、吊銷車輛牌照或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要件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交通部依法可對「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事業單位,限期改善或停止部分營業甚至撤銷其營業執照,交通部的失職已經造成不少憾事發生,本會要求交通部應立即停止景山交通集團部分營業,且對於其他違法企業都應立即處理,交通部不要再度成為沒有殺人的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