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活動已經結束。
【採訪通知】柯文哲有夠獨裁! 我們要嚴正抗議並予以嚴厲譴責!
2021-09-17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
柯文哲昨(2021/9/16)赴台北市議會進行施政報告,據報載,他公開的說,社子島開發案「主要計畫、主要時程不變,要什麼安置都可以討論,但就是要在明年年底之前,區段徵收公告要實施」。他的發言內容讓人非常的詫異與憤怒,因為這已經嚴重侵害了社子島住民在中華民國《憲法》及我國已經簽署的《兩人權公約》中所保障的財產權、生存權及基本人權!
試問大家,社子島開發案的法定土地徵收程序開始了嗎?還沒有(請參閱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回函【編號20200423007,2020/04/28】);社子島開發案的環評二階審查通過了嗎?也還沒有;土地徵收的權責機關又是在北市府嗎?也不是,那是屬於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的職掌。但是,柯文哲卻已經公開宣布社子島區段徵收一定要公告實施!憑什麼呢?中華民國《憲法》有賦予柯文哲那麼大的權力嗎?
北市府現階段根本就還沒有提出社子島的「區段徵收計畫書」,因此,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所需進行的土地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必備要件的審查,也根本都還沒有進行,但是柯文哲卻已經決定要進行社子島的區段徵收了!憑什麼?試問,我們還是一個實施民主憲政的國家嗎?我們又能夠接受這樣的獨裁作風嗎?
我們絕不應接受柯文哲及台北市政府這種違憲的獨裁作為,我們因此要嚴正抗議並予以嚴厲譴責!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回函【編號20200423007,2020/04/28】內容:
徐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4月23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臺北市社子島區段徵收問題,茲答復如下:
一、 有關所提臺北市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都市計畫之變更、新訂、擴大或農村社區實施更新或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時,需用土地人應於本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向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其公益性及必要性。基此,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107年6月13日聽取臺北市政府報告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後,係作成建議意見提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都市計畫案時參考,並未有審查通過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之決議。
二、 依據臺北市政府107年6月21日函送「變更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草案所載:「考量社子島開發之費用負擔、土地所有權人間公平性、執行難易、安置措施等面向,經本府評估採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方式,仍採區段徵收開發為宜」,前經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第925次會議審議通過,該次會議有關「本案擬採區段徵收開發,請臺北市政府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俟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後,再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之決議,係後續辦理事項,旨在避免增加不具可行性之都市計畫開發案件。
三、 未來臺北市政府如依據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第925次會議決議,循「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進行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報核時,本部將就107年6月13日聽取該府社子島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所作成之各項建議意見及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25次會議附帶決議事項進行檢視,如內容尚有未盡完備之處,將會實際要求臺北市政府予以修正補充。
四、 另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雖已審議通過「變更臺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後續仍須等到臺北市政府接續完成細部計畫、環境影響評估、防洪計畫及區段徵收發給補償費等相關程序後,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才能由臺北市政府報請本部核定後實施。
五、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