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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民事訴訟法再審期間規定應修正! —監督石木欽案
2021-03-08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司法出錯,人民承擔?
民事訴訟法再審期間規定應修正!
—監督石木欽案系列記者會(四)
石木欽案此一重大司法風紀案件延燒至今,已是司改會第四次召開記者會關注此案後續。本會認為,除了違反司法倫理之調查懲處、司法人事制度及內外獨立性確保機制等改革,不可迴避的是,石木欽案中許多司法人員係於承審案件期間與相關當事人飲宴,嚴重影響了司法公正性,進而,其審理結果之正確性也難以被人民所信賴。然而,要重新檢視已經確定之案件,所涉及的即是再審制度門檻問題。民事訴訟法再審目前設有「不得提起再審」之除斥期間,雖有例外條款,但從石木欽案看來,目前之規範恐有不足保障人民權利之虞,而需再行調整,故本會與關心再審制度之立法委員共同提出此次修法草案。
對比刑事訴訟法為改善冤抑平反機制,於2015年放寬再審要件,現行民事訴訟法再審之章節,自2003年起卻迄未修正,已然無法充分保障人權之權利。此修法草案攸關人民受憲法保障的重要基本權利訴訟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委員辦公室共同呼籲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並企盼立法院能儘速審議通過!
時間:2021年3月8日(一)10:00
地點:立法院研究大樓一樓第一會議室
出席名單:
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蔡易餘(立法委員)
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