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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王全璋生死不明 應讓家屬會見
2019-04-30 @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公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聲援中國「709事件」王全璋律師,要求中國當局批准家屬或律師會見,確保王全璋人身安全。
時間: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 – 10:3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主持: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召集人 郭吉仁律師
出席:
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會長 尤美女委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蕭逸民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邱伊翎
「宣判到現在81天了,我們多次到天津法院,竟然查不到王全璋的上訴案件!」
「王全璋如果沒有上訴,說明他沒有能力上訴了,他還活著嗎?」
—– 王全璋妻子李文足,4月19日
「709」受迫害的中國人權律師王全璋雖然在去年12月開庭,並於今年1月28日被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4年半徒刑。王全璋遭長期秘密關押,期間據信遭受嚴重酷刑和虐待;家屬要求會見王全璋一再遭拒,且中國當局對王全璋一案以秘密審訊的形式進行,事後未循往例發出王全璋本人出庭照片;其妻子李文足近日赴上級法院查詢上訴立案情況竟被告知「電腦系統查無此人」。因此,家屬高度懷疑王全璋「生死不明」!
中國刑訴法雖明訂在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法院有權延長羈押,但任何法院亦應同時保障當事人在憲法保障下不受任意羈押之權利。王全璋被羈押超過一千三百日,明顯不合理,但法院仍然容許羈押不斷延長,其獨立性令人質疑。
再者,天津二中院以「顛覆國家政權」將王全璋定罪判刑,其理由亦令人難以信服。根據起訴書,當局指控王全璋向境外機構提供中國人權狀況的報告、於2013年在建三江發起示威及代理所謂「邪教」案件、抹黑政府,因此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然而,王全璋涉案行為僅僅是行使中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集會自由等基本權利,本案定罪判刑顯然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因此台灣和世界各國人權組織自2015年即密切關注此案,持續向中國政府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