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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職業傷害勞工聲援檢察官起訴相關涉案嫌疑人 還勞工應有公道!
2017-10-12 @ 2:30 下午 - 3:30 下午
文/ 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
【記者會】職業傷害勞工 地檢署討公道記者會
聲援檢察官起訴相關涉案嫌疑人還勞工應有公道!
時間:106年10月12日下午兩點半開始
地點: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0號)
原本任勞任怨於嘉里大榮物流潮州所任職十四年多的戴姓勞工因為民國105年11月3日上班時載運及搬運刺激性禁運化學品 硅烷(音同圭完)遭噴濺到臉部、身體,當下發生後物流公司主管皆不予重視戴姓勞工處境並拖延未職災通報當下也未協助讓他請假就醫,戴姓勞工忍著身體傷痛無奈之下自行於105年11月5日至106年2月25日至家揚皮膚科診所門診、於106年2月14日至106年3月20日至輔英科技大學附設醫院門診、106年3月8日至106年3月17日至安泰醫院門診、106年3月24日至106年4月14日至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門診、106年4月19日至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門診上揭所有醫療院所均有診斷證明書可以證明。
自發生噴濺意外後,戴姓勞工的情況一直病變惡化且經過高雄長庚醫院與高雄醫學大學職業醫學科鑑定為酒糟症 ,而後續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辦理核退職業傷害自墊醫療費用登記時卻一直被認定不符給付資格。
然而為什麼會不符給付資格ㄋ?因為物流公司朱姓主管原本不理睬戴姓勞工的情況,是到後來戴姓勞工的堅持下,朱姓主管才假意幫忙他送勞工保險局核退職業傷害自付額的申請,可是106年4月20日朱姓主管製作了一份不實訪談資料,明明載運的貨物是危險性、腐蝕性、禁運的物質,卻記載著貨物是豬隻在吃得與非有立即危害勞工的假資料,並持資料幫戴姓勞工申請職業傷害就醫自付額核退給付,果不其然就一直被勞工保險局不予給付!!
戴姓勞工辛苦任職的這十幾年,因為公司的薪資明細(加班費、特別休假、扣薪等等)問題,公司皆未予據實給付,索性於106年7月10日屏東勞工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截至106年7月25日屏東縣勞工處召開了一場勞資爭議調解會議,資方人資許姓經理仍舊不承認公司有虧待他,戴姓勞工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在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的協助,於106年9月14日於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正式對相關涉案被告沈某、朱某、簡某、宋某共四人提出刑事 偽造文書不當得利告訴,並於 台北地方法院委任法扶律師提起民事 損害賠償訴訟爭取該有的公道!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本著幫助弱勢勞工、懲奸除惡之精神,特別訂在106年10月12日下午二點半於: 屏東地檢署將針對戴姓勞工召開之偵查庭舉辦一場支持檢察官依法起訴相關涉案人等並予繩之以法還戴姓勞工久違的公道記者會,請社會大眾廣為宣傳並予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