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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落實超前部署,安全庫存穩防疫

2020-03-12 @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時間:3月12日上午9點30分
地點:本會辦公室(台北市吉林路200巷16號3樓)

發言代表:秘書長朱智宇(開場)>理事蘇柏憲>理事長楊適瑋

自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我國從1/21確診第一例案例截至3/11日為止已有48名患者,而消防員身兼我國第一線緊急救護人員,除提供日常緊急救護外,在鑽石公主號、兩次武漢包機或是本土確診患者的醫療運輸上,消防員亦出動執行運輸任務。

但對於防疫第一線的消防員整體的防疫物資增補規劃,中央防疫指揮中心與消防署卻遲至3/9才於記者會宣布:將協助補足第一線救護同仁N95口罩、外科手套、隔離衣、護目裝備等物資,疾管署同意每週增補各縣市每日實際使用量,並由消防署向疾管署統一申請需求量,為「用多少補多少」的政策。

對於中央「用多少補多少」的政策,本會雖肯定中央給予各縣市防疫裝備明確的協助,但現行法規並未要求各縣市消防機關,日常應建立防疫物資安全儲備量機制,致使防疫物資數量均視地方財政狀況而定,在面對未來疫情變化以及防疫期間救護案件需面對眾多未知狀況的患者,目前政策是否可以因應,基層有疑慮。

因此本會將於明日召開記者會,建議應參酌《傳染病防治法》、《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在消防機關建立防疫物資安全儲備量機制,確保各縣市緊急救護人員,才能在落實中央「超前部署」方向,並有以下兩點訴求:

1.請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參考《傳染病防治法》、《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會同消防署預估各縣市消防機關防疫物資安全儲備量,並由中央協助建置物資到位,落實超前部署。

2. 請衛福部研議修正《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將消防機關納入防疫物資建置管理當中,落實消防機關防疫物資安全儲備量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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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0-03-12
Time:
9:30 上午 - 10:30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