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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邱和順聲請釋憲除三害:「上銬取供、包攬鑑定、法官洗證據」
2018-02-09 @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邱和順案,從2011年7月28日死刑定讞後,為求平反,一共提出4次再審與1次非常上訴,均被法院駁回。義務律師團在救援過程中發現,邱案遭受了刑事司法的三大禍害–「上銬取供、包攬鑑定、法官洗證據」,這正是刑事案件偵審的嚴重瑕疵。
因此,希望借鏡徐自強冤案釋憲救援模式,針對三大禍害,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希望能透過大法官宣告違憲,使邱和順得重新公平審理,洗刷冤屈,更藉此避免往後其他冤案的發生。
究竟此三大禍害具體指的是什麼?對邱和順案產生什麼作用?此三大禍害對於刑事訴訟法制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明天我們將邀請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台大法醫研究所教授、刑法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到司法院大門前,遞交裝著三份釋憲聲請書的三個紅包袋,讓大法官知道邱和順已經30年沒回家過年了。希望大法官能夠作成違憲宣告,作為給邱和順的新年賀禮。
時間:2018年2月9日(五) 10:00~10:30
地點:司法院大門前(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
出席: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
尤伯祥律師、林俊宏律師、郭皓仁律師、李易撰律師
學者與救援團體代表:
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研究所 李俊億教授、
中原大學法學院 徐偉群教授、
冤獄平反協會專職律師 劉佩瑋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 施逸翔副秘書長、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林慈偉法務主任、
民間司改會法務與國際事務處 張馳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