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Events](https://www.civilmedia.tw/wp-content/plugins/the-events-calendar/src/resources/images/tribe-loading.gif)
- This event has passed.
【採訪通知】RCA受害勞工一軍案更二審宣判:維護工人健康權 司法進步別再拖!
15 1 月 @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
Event Navigation
![](https://www.civilmedia.tw/wp-content/uploads/2025/01/473434307_584564877542888_8459320467868517050_n.jpg)
(照片拍攝/張榮隆)
文/RCA員工關懷協會
宣判時間:2025年1月15日(三)10:00
宣判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記者會時間:預定於10:30進行,依現場宣判程序調整
RCA污染工殤案纏訟最久的第一批222名勞工,明天上午十點將於台灣高等法院,作出更二審之宣判-- 本次審理的重點,在於:
(一)C組未有外顯疾病之勞工,是否因在工作中暴露於有害化學物質, 其身體自主權、健康權(包含生理健康及心理健康) 確有受到侵害。
(二)此外,在這一批勞工當中,也有罹患卵巢癌等女性相關疾病、心血管疾病、內分泌及代謝相關疾病者,法院是否能認定其疾病暴露本件31種化學物質間之因果關係。敬請媒體旁聽宣判,會後並有關懷協會及當事人代表、義務律師團、工傷協會、專家學者等一同舉行記者會。
RCA案件第一批勞工於民國93年起訴至今,其中262人經最高法院107年8月判決確定,已獲賠7億餘元;其餘246人求償金額共12億餘元,前審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34號民事判決僅其中24人獲賠5,470萬元,其餘222人之請求被駁回。經雙方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0號民事判決在111年時將此222人的請求發回高等法院,進行更二審。最高法院認為應降低被害人之舉證責任至相當合理程度蓋然性,且針對部分疾病之因果關係,原審未詳加調查。在歷時兩年餘的審理過程中,我方專家證人鄭尊仁教授出具專家報告、並到庭陳述,說明C組勞工雖未罹病,但身體心理確有損害。除了過去已經在判決中認列RCA等公司使用31種化學物質外,又舉出第32種物質—鉛,可能導致高血壓、冠狀動脈疾病等心血管疾病。
這些科學研究,是否能獲得法院採納,對上一世代勞工的健康損害,盡速做成亡羊補牢的判決?將是明天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