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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土城普安堂全區古蹟申請重新審議 記者會
2016-04-01 @ 1:30 上午 - 5:00 下午
文 / 普安堂
普安堂是日治大正三年(1914)於土城媽祖田創建的先天派齋堂,而先天齋教是台灣傳統宗教,其教義兼容並蓄佛教、禪宗、儒家及道家思想,在日治時期被政府正名為「台灣齋教」;民國五十年代初,前輩藝術家李應彬先生在此修行擔任堂主並從事宗教藝術之創作,其自行雕塑堂中主祀菩薩更為世界僅見,且普安堂承載著媽祖田開墾史,紀錄了北台灣早期開墾的足跡,寺廟園區內包含原墾戶的古墓,為台灣宗教建築難得一見之特例。
普安堂申請古蹟認定時,因新北市政府違反文資法,強迫普安堂歷史建築「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的附帶條件而不公告,期間行政人員並駁回普安堂所有新事證,不讓審議委員有機會了解普安堂的有形與無形文化價值,致使普安堂地藏寶殿及禪修房被拆。
普安堂被拆後,新莊慈祐宮進而提告新北市政府,要求其撤銷普安堂僅剩下的歷史建築之公告,法院因新北市政府主張歷史建築和土地定著面積「無涉」為理由,誤以文資審議委員會恣意濫權,而判定撤銷普安堂歷史建築公告;同時法院亦說明「歷史建築」、「古蹟」等屬不確定法律概念,須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定。如今新北市政府依法讓普安堂進入暫定古蹟狀態並「重新」進行文資審議程序。
近兩年來學者們已經完成普安堂有關宗教史、開墾史及藝術史的新事證研究,在啟動「重新」審議文化資產的階段,我們希望新北市政府能夠確實謹守法定程序接受新事證並將它們送到文資委員會大會討論,將普安堂以全區保留並指定古蹟,而非讓普安堂面臨「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的二次傷害。
守護普安堂不僅僅是保護一項稀有的台灣文化資產,更突顯出中央文資法的不完備與面對地方政府部門的不作為,甚至偏頗的行政裁量之無能為力,讓我們一起來採取緊急行動,並透過搶救普安堂的這個動力繼續擴散,進而讓台灣所有文資受難者得到重視,得到應有的保護。
普安堂訴求:
- 文資審議之認定不能附帶違反文資法的條件:地方政府文化局為承辦受理單位,必須接受新事證,行政人員不能越俎代庖任意將它駁回,一切交由審議大會審議。
- 普安堂園區為一整體的概念:普安堂暫訂古蹟是「重新」進入文資審議程序,而審議時必須溶入新事證,讓全區指定古蹟完整保留,新北市府不能再限縮土地定著範圍,讓普安堂遭至二度強拆。
- 納入無形文化價值,保存普安堂完整性:普安堂兼具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並存的所在,其價值極具稀少性,因此文資審議必須符合聯合國「活的文化資產」之普世的主流價值。
- 勿忘強拆之憾,完備文資法:普安堂地藏寶殿被強拆,但其古佛群像與濟公泥塑依然屹立保存於園區,並無消減全區之整體價值,普安堂事件是台灣文資史上最慘烈也最黑暗的一頁,所有愛護台灣文化資產的人民一起站出來,阻止類似慘案重複發生。
時間:民105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1點30分
地點:新北市土城區龍泉路47號 普安堂內山門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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