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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宗教激狂法撤案 回頭是岸就是現在
2018-10-24 @ 9:00 上午 - 10:00 上午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立法院經36位立委連署《宗教基本法》,但此宗教基本法修法版本卻使宗教凌駕憲法、司法、民法、國土計畫法、建築法、消防法…等現代民主國家基本法治,宗教公益事業恐成投資公司,法院不能管、佔用國有地可就地合法、凌駕國土一切規範,宗教法人甚至不受洗錢防制法的規範。
跨環境、人權、教育、性別等多個領域的民間團體,將發出聯合聲明,譴責這樣完全破壞台灣民主法治的宗教基本法,台灣是個宗教自由的國家,在國際宗教自由的報告中,台灣宗教自由的主要缺失在於對家事勞工與看護的休假的保障,落實宗教自由的人權,並未提及台灣違建廟宇就得就地合法,也並未建議少有宗教傾向的台灣16歲以下青少年,要強迫要接受宗教知識教育。
我們要求立法院四位提案立法委員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立即將《宗教基本法》撤案,而由於此荒謬的修法提案,我們呼籲相關委員完整公佈遊說團體名單。台灣民間社會具有豐富的自由、能量,而宗教自由的保障若在不違反法律的情形下,台灣民間團體樂見民間社會自主而多元的宗教信仰與情操,絕非任意破壞制度,「對於不同宗教信仰與信仰確信,國家有義務保持中立以及不偏不倚的態度。這在不同的宗教間以及不同信仰確信間,皆有其適用。」。
守護台灣多年的民主、自由所創造的宗教自由空間,讓台灣人民的宗教自由不是建立在財務的隱蔽上,讓台灣人民的宗教行為不是建立在侵佔即可合法的國有土地上。
時間:2018年10月24 日(三)AM 9: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1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1號)
主持人: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 吳其融
出席者:民進黨立法委員 尤美女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黃國昌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翁國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主任 鄭英兒牧師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林子琳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專案經理 張明旭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 施宜昕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 葉大華
聲明團體:尤美女立委國會辦公室、黃國昌立委國會辦公室、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婚姻平權大平台、台灣反迫遷連線、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勵馨基金會、台灣人文煮意麵團、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看守台灣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經濟民主連合、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NPOst 公益交流站、社團法人台灣全人與民主教育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永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海外援助發展聯盟、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島國前進、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財團法人基督教樹林國語禮拜堂、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臺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宜蘭環境保護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陸續增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