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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復興航空知法玩法、藐視國家法律? 協商會議破局 勞工將上街遊行
2016-12-22 @ 9: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復興航空企業工會
【活動預告:復興知法玩法,勞工街頭遊行】
時間:105年12月22日上午九點集合,九點半開場,十點出發
遊行路線:國產實業大樓(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39號)—總統府
今天(21號)於台北市政府召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三次協商會議,本會並有200人在場外等待。資方所稱「大幅優於勞基法」的2.6億元方案,在今天會議中已經證實,就是「依法」該給予員工至106年1月22日的「工資」,根本不是公司所稱「優於勞基法」,而當本會提出質疑時,執行長劉東明竟然說:「雖然勞動部有函釋,但是公司律師認為還是有爭執討論的空間,應該交由法院認定,因此,這筆金額的發放就是優於勞基法。」藐視國家法律至此,復興航空道德淪喪!連勞動部的函釋都至之不理。尤有甚者,法定工資的發放無須報告董事會甚至股東會,資方竟表示,即便是2.6億元,亦須通過107年1月11日的股東會議,明顯挾股東名義,欺壓勞工權益;連會議主席都表示,這種法定權益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依法就該發放。
原定12月20日發放的工資,包含空服員、機師的過夜費及外站津貼,運務人員的夜點費、交通津貼及中斷津貼,機務人員的交通津貼,資方竟然一毛錢都沒有發給勞工,當時不是信誓旦旦有六億元的信託帳戶嗎?明明帳戶裡面還有四億八千萬元(扣除已發放之11月份薪資),為什麼要故意欠勞工薪水,是不是故意在協商會議前塑造公司沒錢的氛圍,讓勞工感到恐慌,在協商會議中知難而退?這種粗糙又低級的劇本安排,可恥至極。林明昇自己對銀行團保證11架飛機可賣出120億元,償還銀行債權後,尚有16億元分給民間債權人,先不提財產賣出後的金額如何分配,至少不要用這種惡劣的方式吃盡勞工豆腐!
而在12月14日的會議中,資方曾經允諾會將主席的建議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詎料,當主席今日詢問資方董事會的決議時,資方竟說,沒有送入董事會中討論。試問,台北市政府坐鎮找工會跟公司開協商會議,難道是在開心酸的嗎?連曾經允諾要攜回討論的主席建議方案,竟然一句話就輕輕帶過,甚至連上回主席要求提供的資料,資方都沒有帶來,逼得主席只好叫北市勞檢員去查詢跟計算;請問,復興航空公司有付薪水給北市勞檢員嗎?憑什麼公司該自行準備的資料,要市政府幫忙整理擦屁股?藐視會議主席、藐視台北市政府、藐視勞工法令!
請復興航空不要再知法玩法,勞動部也應該要盡速介入協調,復興航空的失業勞工遍布全台灣及離島,這是重大勞資爭議,除了資方該給予勞工的補償費用之外,交通部也應該一併收線收人,如果政府無法妥善處理,誓必逼勞工提升抗爭強度,12月22日復興工會將會發起大遊行,從鄭州路國產實業一路走到總統府,要求蔡總統落實照顧勞工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