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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抗議法官漠視小林村400條人命,草率辦案!

2019-02-27 @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小林村法扶律師團

時間:2018年2月27日(星期三) 上午09:30
地點: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門口(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八成民意不相信司法,就是因為有這種審判程序草率,拒絕傳訊專家證人,不遵守證據法則,不盡調查能事,不查明事實真相而草率審判的法官,呼籲法官遵守先前承諾,傳喚小林村案專家證人到庭作證。

2009年莫拉克風災造成高雄小林村滅村,造成381人死亡,16人失蹤,嗣後災民訴請國家賠償。本案上訴經106年最高法院判決部分駁回(確定),部分廢棄發回更審,現進入更一審程序。

不料,儘管本案於106、107年兩次庭期,已由受命法官及兩造律師達成共識,且由法官同意傳喚曾經於風災前後研究小林村地質水文之專家證人到庭作證以釐清事實,甚至已討論到傳5位專家證人人數、問證方式等具體細節,也發文請5位專家證人問題及回覆準備的意見,已經做好傳訊的準備。然而,僅短短數月後,本案受命法官竟又改口不承認當時之共識,拒絕傳喚專家證人,前後變化之大,令人瞠目結舌。

本案小林村全村滅村,至少約有400位村民死亡,乃一重大死亡之社會矚目案件,能夠了解案發當地之地質水文情形,對於事實釐清及責任歸屬至關重要。本案前一二三審,完全未傳地質等專家到庭,也未針對本案為鑑定,審判過程草率到極點。因此本案審理時,原吿律師聲請傳訊5位相關的專家證人,以釐清本案事實。
然受命法官卻漠視調查真相之機會,甚至立場前後反覆,明已同意之傳證程序卻又改口不認,實有調查證據流於草率,且濫用審判指揮權之情形,倘若連在講究威信的法庭之上都能調查輕率且前後不一至此,這樣的司法,又要人民能如何信任其審判結果?法院對如本案的重大死亡案件都敢如此草率,遑論其他案件。

在訴求司法改革的現在,小林村案律師團呼籲法官善盡調查證據之職責,遵守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的規定,並信守先前之許諾,傳喚專家證人到庭作證釐清案情,並以昭司法之公信。

出席人員:小林村法扶律師團 律師代表:鄭文龍律師

明細:

日期:
2019-02-27
時間: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活動 標籤:

地點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門口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