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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新北市政府假地方自治之名 行摧毀文化資產普安堂之實
2017-07-25 @ 9:00 上午 - 10:3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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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土城普安堂相關團體
時間:2017/07/25 上午9點整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5號,捷運淡水線芝山站下車)
新北市土城區普安堂是在清朝由中國大陸移民來台墾荒的原墾戶,在墾荒生活中,伴隨原鄉的觀音、媽祖宗教信仰,在台灣割讓給日本的年代正式辦理寺廟登記,被日本政府正名為「台灣齋教」。戰後,民國50年代初由台灣前輩藝術家李應彬先生接任第五任堂主,重新再造老齋堂,成為「普安堂文化園區」。歷經三個時代的法制變遷,卻未經政府輔導登記土地所有權,於2011年間普安堂以新北市最後一間「先天派齋堂及李應彬藝術家故居」的價值申請文化資產保存所有建物。
新北市政府以「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附帶條件,違法不公告普安堂歷史建築。雖經普安堂一再以文資新事證送審,新北市政府均未經審議委員會即以行政程序逕行駁回,導致普安堂於2013年底普安堂園區的「李應彬藝術家故居」遭到強拆。普安堂被摧毀後,新北市政府才召開委員會刪除「需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違法條件,並公告普安堂園區三合院部分為「歷史建築」。但此公告立即遭土地所有人新莊慈祐宮之提告,因新北市政府在庭上表示;「歷史建築範圍與其定著面積無涉」,企圖混淆「三合院歷史建築」與被拆的「李應彬藝術家故居」面積無涉,2015普安堂園區被法院判決以新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咨意濫權而撤銷「歷史建築」公告。
普安堂歷史建築公告遭法院完全撤銷後,新北市政府依法應接受新事證重新審議,但去年(2016/07/20)於新北市政府在普安堂文化資產審議大會中,依然故我,不但不審查普安堂新事證,反而再次限縮普安堂歷史建築範圍,讓普安堂提出數百頁的新事證形同廢紙,在文資審議會議中更強行將提報人拖出議場,阻止其提出異議,事後證明僅公告三合院部分為「歷史建築」而非全區審議。而新的公告結果,除了歷史建築範圍被限縮,文資委員討論出的範圍竟與公告範圍不一致,甚至公告有「尚待測量」的不明處分,導致普安堂全區依然未能獲得文化資產法的保護。
普安堂歷經新北市政府以「地方自治」之名,進行多次違法的文化資產審議。今日(2017/07/25)普安堂再次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此違法的歷史建築公告,並依文化資產法第110條,地方政府不作為與惡意作為,要求文化部介入,公正公開的重審普安堂文化資產。我們呼籲並請求行政法院能詳實調查事實,而在行政法院前,普安堂亦將宣示,若政府既無能更無心保護台灣的文化資產,只好由人民來接管,我們將重回普安堂,以民間力量守護普安堂的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