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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請政府做好做滿
2017-11-24 @ 2:00 下午 - 2:30 下午
文/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Taiwan NGOs for CRC)
時間:2017年11月24日,14:00-14:30
地點: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台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43號4F)
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但今年意義非凡,因為我國從11月20日這天開始展開為期五天的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五位國際審查委員經過三天與政府代表、民間團體和兒少代表的密集討論後,將於明(24)日上午,針對我國兒童權利改進方向發布結論性意見。
此次國際審查委員作出之結論性意見,將成為我國政府未來五年內兒童權利政策施政方向的重要指標。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認為兒童權利之維護,攸關我國兒少未來之發展。因此希冀透過今日記者會提出10項主張,呼籲政府應盡速啟動第二階段的兒童權利改革,如同此次政府辦理公約審查會議的標題,「兒童權利公約,齊步走」,政府與民間團體攜手齊步走,而不是會議結束後,只剩民間團體自己走。衷心期盼並要求行政部門盡速召集相關部會,由各面向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
10項主張分別如下:
1.設立兒童權利監察機構,受理兒童權利受侵害申訴案件
2.設立兒童事務專責單位,統籌兒童事務
3.廢除虞犯制度
4.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明列兒童預算和統計資料
5.落實兒童權利影響評估,避免立法政策侵害兒童權利
6.強化替代性照顧,含去機構化、提升親屬安置比例、改善社區服務配套
7.改善難置兒安置問題
8.推動兒童保護令,移出加害人,而非犧牲被害人
9.改善司法少年收容、教育、輔導等問題
10.落實以原住民族兒少為主體之政策規劃、教育文化和醫療健康
關於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
本聯盟前身為「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民間團體行動聯盟」(2012-2014),參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之起草,並與其他人權團體結盟,積極地遊說政府和立法部門,終於促成施行法順利通過。本聯盟結合在國內各領域從事兒少工作的團體,關注議題涵蓋了兒少的生存及發展權、健康權、司法權、平等權、表意及參與權、與免受暴力和性剝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