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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長照2.0通盤檢討系列公聽會-系列二:B單位與支付制度檢討

2020-07-14 @ 2:00 下午 - 5:00 下午

文/立法委員吳玉琴國會辦公室、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為因應高齡人口快速增長所帶來的長照需求,民國106年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劃2.0」(簡稱長照2.0)。

長照2.0推展至今邁入第4年,長照2.0經費增加10倍之多,品質是否跟上腳步?支付制度推動結果,長照B單位數量超出目標值3,800多處,各項服務是否均衡發展?各項給付「服務項目」支付是否合宜?對服務使用者是否好用?爰召開公聽會以進一步釐清長照B單位和支付制度的問題。

會議時間:109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5:00
會議地點:立法院紅樓101會議室

邀請對象:政府代表(薛瑞元次長、祝建芳司長等長照司主管)、民間團體、專家、學者約100人

討論主題:

一、B級單位

1.B級單位原規劃原計畫109年目標為829B,但是108年12月底已完成4631B?這樣的佈建是否合理?實際需求為何?

2.長照社區式服務中,除了日間照顧外,小規模多機能、團體家屋,以及家庭托顧等普遍不足,原因為何?如何因應?

3.中央如何對於各縣市布建數量與品質進行管控?對於中小型經濟規模或非營利組織有相關輔導或扶植機制?

二、支付制度

1.長照2.0支付制度改以「服務項目」計價,沒有時數限制,盡量將長照額度用完,的服務安排邏輯有無問題?

2.勞動合作社所屬居家照服員排除勞基法的保障,如何監督服務品質,保障勞工權益?

3.復能的部分:

(1)復能服務不論失能程度高低費用均一組3次4,500元理由為何?如何檢視成效?

(2)照顧服務(B碼)與專業服務(C碼)給付放在同一組給付額度,分列額度是否可行?

(3)早療系統與長照的復能如何銜接?

4.如何解決長照機構不收取自付額問題?

5.長照支付制度何時將使用「住宿型機構和失智症團體家屋」的對象納入?

備註:防疫期間,公聽會當天進入立法院請配戴口罩。

註:現場提供衛福部說明簡報資料

明細:

日期:
2020-07-14
時間:
2:00 下午 - 5:0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