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明自辦重劃自救會
黎明自辦重劃自救會行政訴訟(撤銷市府核定)辯論庭
時間:106年1月12日(四)上午8:30
地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台中市五權南路99號)
揭穿市政府八大放水
1.預算書、變更工程設計書、計算費用負擔總計表應「核定」卻用「備查」。
應核定卻備查公文:
2.貸款利息灌水9.8億元(實際貸款僅15億元,卻以貸款55億元去核定)。
重劃會灌水 9.8 億元=3.119 公頃抵費地(註 1)=可賣 47 億元(註 2)。
註 1
以重劃後平均地價每平方公尺 31,419 元(註 a)計算,可換得抵費地大約 31,191 平
方公尺。
9.8 億 ÷ 31,419 ≈ 31,191 平方公尺
註 a:負擔總計表上的重劃後平均地價
註 2
31,191 平方公尺 ≈ 9,435 坪
9,435 坪 × 50 萬/坪(註 b)≈ 47.17 億
灌水 9.8 億的利息抵費地,可以賣超過 47 億
註 b:從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得 2016.07~09 單元二內土地交易實價,抽樣每坪單價有 67 萬、54.9 萬、52.7 萬、49.2 萬、47.5 萬、43.5 萬,以平均約50 萬計算。
3.拆遷補償費未經會員大會決議(違反獎勵辦法§30、§33),提高費用負擔比率45%為47.38%未經會員大會決議(平均地權條例§60)。
4.拆遷補償費核定金額≠協調金額≠提存金額(虛報)。
5.四大管線自來水管線工程與單據不符,浮編5000萬元。
6.費用負擔高達69.8億元,公共工程費用虛增11.6億元。
工程費用虛增 11.6 億元=3.692 公頃抵費地(註 1)=可賣 56 億元。
【總費用負擔 69.8 億】
以重劃後平均地價每平方公尺 31,419 元(註 1)計算,可換得抵費地大約 222,159 平方公尺。
69.8 億 ÷ 31,419 ≈ 222,159 平方公尺
222,159 平方公尺 ≈ 67,203 坪
67,203 坪× 50 萬/坪(註 2)≈ 336 億
總費用 69.8 億的抵費地,可以賣 336 億!!
【公共工程總費用 虛增 11.6 億】
以重劃後平均地價每平方公尺 31,419 元(註 1)計算,可換得抵費地大約 36,920 平方公尺。
11.6 億 ÷ 31,419 ≈ 36,920 平方公尺
36,920 平方公尺 ≈ 11,168 坪
11,168 坪 × 50 萬/坪(註 2)≈ 55.84 億
虛增 11.6 億費用的抵費地,可以賣近 56 億
註 1:負擔總計表上的重劃後平均地價
註 2:從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得 2016.07~09 單元二內土地交易實價,抽樣每坪單價有 67 萬、54.9 萬、52.7 萬、49.2 萬、47.5 萬、43.5 萬,以平均約50 萬計算。
7.工程單價未依當年度公共工程價額資料庫公告標準逐項審查
鍊式鐵絲網柵欄:公告 987 元/m、浮報 2370 元/m,虛增 5232 萬 1795 元。 廢棄物清理:公告 132 元/m2、浮報 920 元/m2,虛增 1 億 315 萬 5504 元。 排水管 U 型溝 3493 元/m、浮報 6580 元/m,虛增 838 萬 2767 元。
8.單元一、單元三傳訊市府承辦人員到庭作證,均稱2011年縣市合併,業務量暴增,根本未能實質審查。